8月20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公司多年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也未履行审议程序,时任董事会秘书韦莉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交所决定对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韦莉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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