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毛艺融
8月19日,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正式调整。
据沪深交易所官网7月26日消息,为进一步优化沪深港通机制,保证市场整体信息披露的一致性,沪深交易所决定自8月19日起调整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
具体来看,沪深股通方面,每个沪深股通交易日收市后,公布当日沪深股通成交总额及总成交笔数、ETF成交总额、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名单及其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此外,每季度第五个沪深股通交易日公布上季度末单只证券的沪深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港股通方面,在交易时间内,沪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当日额度剩余30%以上时,显示额度充足;当日额度剩余低于30%时,实时公布港股通每日额度余额。同时,每个港股通交易日收市后,公布当日港股通买入成交金额及笔数、卖出成交金额及笔数、成交总额及总成交笔数,ETF成交总额,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名单及其买入成交金额、卖出成交金额、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此外,每个港股通交易日收市后,公布单只证券的港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今年4月12日,沪深港交易所宣布同步调整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并给市场预留了充足的技术调试和准备时间。本次调整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港交所调整对沪深股通盘中交易信息的实时披露;第二阶段,沪深港交易所同步完成其他交易信息的披露调整。
从实践来看,目前两个阶段的调试和准备均已完成,8月19日起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调整“水到渠成”。
值得关注的是,沪深港通开通以来,沪深港交易所和相关各方紧密协作,不断完善互联互通制度规则,统筹推进互联互通机制优化,取消总额度限制、扩大每日额度、扩充标的品种和证券范围、引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和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优化交易日历等一系列优化举措相继落实落地。
业内人士认为,沪深港通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窗口,为两地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未来,沪深港交易所有望推动更多标的品种和交易方式纳入沪深港通,进一步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助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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