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录职位
招录职位为上海市公安局下属分局基础勤务职位,具体详见招录简章。
2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中央和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
报考程序
01
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9日10:00至8月23日16:00
报名网站:
【重要提示】有意向的考生,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选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类别进行报考。
02
笔试
笔试时间为9月21日。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以及《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详见《上海市2024年执法类公务员招考考试大纲》。
03
面试
按照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环节进行体能测评、心理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04
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05
考察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考生理想信念、政治立场、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延伸考察。
06
公示
拟录用人员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招考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07
录用报到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组织人员报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
详尽事项,请查阅上海市公务员局发布的《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执法类公务员公告》等材料。
资料:市公安局编辑:吴维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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