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高飞、龙杰、尤立峰三人与朗源股份原实控人、董事长戚某广合谋操纵股价,被证监会罚没2.2亿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 赵刚
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一则针对高飞、龙杰、尤立峰三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三人与朗源股份原实控人、董事长戚某广合谋操纵上市公司股价,非法获利1.12亿元。
鉴于戚某广已于证监会立案调查前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证监会决定,没收上述违法所得,并对高飞、龙杰、尤立峰共同操纵行为处以1.12亿元罚款,合计罚没2.2亿元。
操纵期间股价上涨66.81%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操纵期间,戚某广、高飞、龙杰、尤立峰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朗源股份”的方式,影响该股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操纵共分三个期间:建仓期、持续拉抬期、卖出期。
整个操纵期间,“朗源股份”股价上涨66.81%,较同期创业板指数偏离14.77个百分点。
建仓期为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1月13日,共有73个交易日,账户组累计买入“朗源股份”5203万股,买入金额3.05亿元,累计卖出3338万股,卖出金额1.92亿元,净买入金额为1.14亿元。
“朗源股份”股价由5.07元上涨至6.26元,涨幅为23.47%。截至2020年1月13日,账户组持股比例较期初持股比例增加6.2%。
持续拉抬期为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7月31日,共有132个交易日,账户组累计买“朗源股份”入21276万股,买入金额15.19亿元,累计卖出18691万股,卖出金额13.62亿元。
持续拉抬期间,“朗源股份”股价从6.47元上涨至7.74元,涨幅达19.63%。
卖出期为2020年8月3日至8月31日,共21个交易日,账户组累计卖出“朗源股份”6009万股,金额5.36亿元,累计买入3297万股,金额2.96亿元,净卖出2712万股,金额2.4亿元。
卖出期间“朗源股份”股价由8.2元上涨至8.73元,涨幅为6.46%。
操纵盈利1.12亿元
经测算,扣除佣金和相关税费,高飞、龙杰、尤立峰操纵“朗源股份”共盈利1.12亿元。
证监会表示,操纵期间主要由戚某广、高飞提供资金,高飞负责联络,传递、沟通交易情况,应认定起主要作用。龙杰、尤立峰安排相关人员共同交易“朗源股份”,应认定起次要作用。鉴于戚某广已于证监会立案调查前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没收上述三人共同操纵行为违法所得1.12亿元,并处以1.12亿元罚款。
资料显示,朗源股份创建于2002年3月,2011年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山东省首家农业行业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鲜水果、坚果、果干的种植、储存、加工、销售,三大拳头产品为苹果、葡萄干、松子仁。
截至8月16日收盘,朗源股份报5.61元/股,最新市值为26亿元。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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