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臻股份”)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10月2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需按程序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费春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费春玲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费春玲:女,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至2006年,任石家庄华莱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2007年至2010年,任沈阳绿思创高新应用技术研究所所长助理;2011年至2018年,任营口永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计划员;2018年至今,历任永臻股份铝事业部销售总监、制造运营平台总监;2021年至今,任永臻股份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费春玲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费春玲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周军先生、李德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臻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4年10月2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的提前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汪献利先生、邵东芳女士、HU HUA女士、汪飞先生、佟晓丹女士、葛新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志翰先生、王京海先生、丛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志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及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徐志翰先生和丛扬女士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王京海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周军先生、李德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2、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费春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经过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通过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汪献利:男,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至2015年,任大石桥市华通模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营口永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至今,任永臻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至今,历任永臻股份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献利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8,118,640股。汪献利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除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邵东芳女士系夫妻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邵东芳:女,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至2015年,任大石桥市华通模具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至今,任营口永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永臻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至今,历任永臻股份执行董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东芳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邵东芳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除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汪献利先生系夫妻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HU HUA:女,1966年11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3年,任保定无线电实验厂助理工程师;1993年至2000年,任保定华美地毯厂工程师;2000年至2005年,任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至2011年,任加拿大Optimiral Inc财务部门会计;2011年至2014年,任加拿大Silfab Solar Inc质量工程师;2015年至2019年,任永臻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至今,历任永臻股份营销主管、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HU HUA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HU HUA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汪飞:男,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至2010年,任大石桥市华通模具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2010年至2017年,任营口永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至今,历任永臻股份生产运营主管、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飞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汪飞先生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汪献利先生堂弟,除上述情况外,汪飞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佟晓丹:女,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6年至2002年,任北京炼焦化学厂炼焦三分厂统计会计;2002年至2005年,任中国华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至2006年,任北京信成半导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兼人力资源经理;2006年至2021年,任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21年至今,历任永臻股份财务总监、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佟晓丹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佟晓丹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葛新宇,男,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年至2005年,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营销事业部工程经理;2005年至2009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巴基斯坦综合系统部主任;2009年至2010年,任上海投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1年至今,历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投资副总裁、投资总监、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永臻股份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新宇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葛新宇先生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联资本”)董事总经理,君联资本系珠海君联嘉茂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君联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除上述情况外,葛新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徐志翰:男,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企业管理(会计)博士,会计学副教授,注册会计师。1987年至2023年8月,历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21年至今,任永臻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志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王京海:男,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工程硕士,1982年9月至1998年9月,历任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第一设计所副所长、所长、副院长;1998年9月至2005年11月,任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院长兼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5年11月至2009年6月,任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并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9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2012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裁兼集团技术中心主任兼北京南山航空材料研究院院长;2015年10月至2021年5月,任中铝材料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专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京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丛扬:女,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常州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12月至2007年6月,任江苏常州全民安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2007年7月至2012年2月,任江苏怀德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3月至2014年9月,任江苏德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12月至今,任博爱星(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丛扬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周军:男,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至2017年,历任中信渤海铝业控股有限公司工人、车间主任;2017年至今,历任永臻股份生产总监、安环运维平台总监;2021年至今,任永臻股份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周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德琴:女,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至2011年,任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11年至2015年,任无锡罗姆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2015年至2016年,任江苏路通筑路机械有限公司人事总监;2016年至2021年,任常州第四无线电厂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1年至今,任永臻股份综合资源平台高级总监、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德琴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李德琴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费春玲:女,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至2006年,任石家庄华莱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2007年至2010年,任沈阳绿思创高新应用技术研究所所长助理;2011年至2018年,任营口永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计划员;2018年至今,历任永臻股份铝事业部销售总监、制造运营平台总监;2021年至今,任永臻股份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费春玲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费春玲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献利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献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汪献利先生、邵东芳女士、HU HUA女士、汪飞先生、佟晓丹女士、葛新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徐志翰先生、王京海先生、丛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综合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拟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前)。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中的独立董事朱玉华、陆曙光回避表决,其余委员人数不足全体委员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朱玉华、徐志翰、陆曙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日
至2024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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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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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2998258
传真:0519-82998266
邮箱:yzgf@yonz.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200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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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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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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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31.41万股。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4]43706号),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7,794.2226万股增加至23,725.632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794.2226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3,725.6326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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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章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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