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范铁炯先生,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成琼女士,副总经理彭良俊先生,财务总监李绍阳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计划自2024年2月26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8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2024年8月15日,公司收到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增持主体于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8月15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18,92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4,543,506.43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范铁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成琼女士,副总经理彭良俊先生,财务总监李绍阳先生。
(二)截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范铁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上海赛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39.3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9%;同时其与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范志和先生通过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18%;除此以外,范志和先生、范铁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爱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684.8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4.05%。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成琼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6%,其通过赛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7%。
3、副总经理彭良俊先生、财务总监李绍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除本次增持计划外,上述增持主体均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于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8月1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18,92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4,543,506.43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的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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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增持人的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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