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0,000.00元。
截至2020年4月29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439,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92,561,000.00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78,5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77.01元,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2,177,803,577.01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截至2022年5月18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468,856.18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5,531,120.83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累计投入11,092.61万元,“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522.2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393.05万元,“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累计投入29,626.59万元(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结项或变更后剩余资金均转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791910170510601),用于“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因此该项目两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合并计算,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余额计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1,738.63万元,实际支付发行相关费用222.75万元(尚有21.15万元信息披露费暂未支付)。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16.73 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累计投入66,206.64 元,“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累计投入25,619.7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0,451.13万元,“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累计投入29,626.59万元(两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合并计算),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临时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本金金额13,0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2,872.56万元,待其他一般户转入的发行费用进项税和置换发行费用之间的差额100.01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13.9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与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将承接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
2023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6),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公司与宜春龙蟠时代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与全资子公司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各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三方监管协议
■
(2)四方监管协议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三方监管协议
■
(2)四方监管协议
■
(3)五方监管协议
■
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见附表1)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0.4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2亿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该事项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为13,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8,440.02万元和对应募投项目专户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原项目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的划转并对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4-015)。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16.16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待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76)。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8,440.02万元和对应募投项目专户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原项目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的划转并对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4-015)。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16.16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待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76)。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并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将“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2023年底延长至2024年6月底。
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3)。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年产4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是由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产60万吨车用尿素项目”结项或变更而来,为便于区分统计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情况,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项或变更后拟投入该项目的金额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累计投入金额,剩余投入金额计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
附表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7万份。
● 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吕振亚先生、沈志勇先生、张羿先生、秦建先生,关联监事常慧红女士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中的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5.5万份;鉴于激励对象中常慧红担任监事的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常慧红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万份。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27万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
2、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
3、2023年9月6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公司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更新后)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9月22日,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符合条件时间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同日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11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有18名人员因离职等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50万份。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情况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24年5月29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7、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有12名人员因离职、担任监事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7万份。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情况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1)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在《2023年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激励对象中有11名人员因离职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5.5万份。
(2)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中“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职务变更
(1)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在《2023年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常慧红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常慧红因担任公司监事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万份。
(2)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中“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担任监事或其他因组织调动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期权的职务,则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职,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述激励计划与对应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主要产品润滑油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4.23%;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3.66%;冷却液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5.45%;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53.45%。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主要原材料价格均有不同幅度的变化,其中基础油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减少494.08元/吨,下降5.41%;乙二醇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增加325.67元/吨,增长9.09%;尿素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减少492.36元/吨,下降18.88%;磷酸铁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减少2,812.05元/吨,下降24.23%;碳酸锂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减少194,898.39元/吨,下降69.16%。
三、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度碳酸锂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较大影响。
以上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一致通过《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述激励计划与对应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关联监事常慧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沈志勇、秦建、吕振亚、张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公司代码:603906 公司简称:龙蟠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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