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39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玻纤”)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38.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3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54.8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00.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54.5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3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及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加总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8,749.77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力玻纤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增加实施主体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为公司和同力玻纤,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
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同力玻纤提供借款不超过6,800万元,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逐步推进提供借款的进度。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具体工作。
四、新增实施主体及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4月29日
3.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潘渡江
5.统一社会代码:914212225737050750
6.住所:通城县通城大道平安南路3号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0%。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石英纤维、特种纤维材料、复合材料及制品等研发、制造与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五、新增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同力玻纤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将与同力玻纤、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六、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此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也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增加同力玻纤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同力玻纤提供借款不超过6.800万元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及借款事项等具体工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平安电工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平安电工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38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9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艳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37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9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协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变化。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和《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现状,公司拟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制度。
为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新增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修改、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此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也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拟提请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41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1.00、2.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附件三,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37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拓宇
联系电话:0715-4637899
传真:0715-4351508
电子邮箱:IR@pamica.com.cn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参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四)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五)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59
2、投票简称:平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划“√”为准,对同一议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议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 2024-04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修改、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制度修改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现状,公司拟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制度。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制度新增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新增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述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40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对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同步更新外,《公司章程》其他主要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和章程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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