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澳悦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信澳悦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4年08月1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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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出日期:2024年8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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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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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8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在分红期间,如果基金份额处于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的冻结状态,红利的受益账户为权益登记所在账户。

  (5)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基金份额冻结期间的现金分红部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予以冻结,红利再投资冻结部分在原冻结份额解冻时随之解冻。

  (6)本公司会按照客户的订制需求,相应地寄送电子或纸质对账单,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7)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fscind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8、0755-8316016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信澳汇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

  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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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各销售机构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详见销售机构发布的公告。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期间。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本基金最近一次封闭期为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8月18日止。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共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4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A类、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A类、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E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E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前述限制,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2)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E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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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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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E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可以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若某投资者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少于1份,则全部基金份额必须一并赎回;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份的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2)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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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A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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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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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E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E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10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朱永强

  电话:0755-82858168/83077068

  传真:0755-83077038

  联系人:王洁莹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邮政编码:518063

  (2)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场外代销机构合计64家,分别是: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信澳汇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3)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为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24年8月23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 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8月15日起,终止双方在基金销售业务上的合作,包括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投、转换、赎回等业务。已通过上述销售机构购买本公司基金的投资者,如有基金交易需求,可通过本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7719

  2.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8/0755-83160160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信澳悦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

  定额投资)公告

  送出日期:2024年08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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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8月15日起,限制信澳悦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类)的单日累计最高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即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万元(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5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

  (3)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8月20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4)敬请投资者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带来不便。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8,或登陆网站http://www.fscind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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