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张金罚决字〔2024〕7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礼支公司 二、田锡虎(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礼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内控管理不到位 |
行政处罚依据 |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礼支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田锡虎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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