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天津讯(记者万晓东)近期,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领域,开展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并于近日对两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发布。
和印周大生珠宝销售有限公司未贴有效期内强检合格标识案
2024年4月3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和印周大生珠宝销售有限公司,未张贴有效期内的强检合格标识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3日,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金银首饰的贸易结算中所使用一台电子天平,未张贴有效期内的强检合格标识,属于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计量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洁洁烟酒店销售侵权商品案
2024年1月29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和平区洁洁烟酒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侵权品牌白酒2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反映天津市和平区洁洁烟酒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该局执法人员对上述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商标权利人现场鉴定,当事人待售的2瓶“海之蓝”白酒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经营额为298元,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涉案商品合法渠道的进货凭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及《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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