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被担保人:四川省广安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安水务”);广安水务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广安水务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广安水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以下简称“广安分行”)关于《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签订,公司为广安水务在广安分行申请的人民币3600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安水务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广安水务在广安分行申请的人民币36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安水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广安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2MAC5KBEB1C
3.成立时间:2023年1月12日
4.法定代表人:戴振中
5.注册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广安爱众运营中心广爱楼4楼412、413办公室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主营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等
8.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
9.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2,663.87万元,净资产13,905.32万元,负债8,758.55万;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275.84万元,净利润1,913.53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23651.79万元,净资产14473.83万元,负债9177.96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363.24万元,净利润626.3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仟陆佰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保证方式: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4.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1%;其中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1%;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实际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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