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15 公司简称:比依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57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 下午 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 至8月2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ydmb@biyi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10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8月21日 下午 13:00-14: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1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闻继望
总经理:胡东升
董事会秘书(代行):金小红
财务总监:金小红
独立董事:徐群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8月21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 至8月2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ydmb@biyi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4-58225758
邮箱:bydmb@biyi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按照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4-054)。
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23,100元,总股本将减少23,100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8月10日起45日内
2、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
3、联系人:郑玲玲
4、联系电话:0574-58225758
5、电子邮箱:bydmb@biyigroup.com
6、邮政编码:315400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佛山市安依创新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政策、行业、市场、组织实施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发挥公司的研发优势,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同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在广东佛山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安依创新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持占注册资本的10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子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佛山市安依创新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四)出资方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五)注册地:广东省佛山市
(六)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电器销售。
以上各项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进一步发挥公司的研发优势,全资子公司地处小家电产业集成地广东佛山,能为公司吸引更多优秀研发人才提供集群优势,从而能进一步夯实公司研发实力,有效配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实施,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在公司战略布局投资计划中,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盈利能力提升、扩大公司规模具有积极作用。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但仍存在因政策、行业、市场、组织实施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23,1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3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及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4月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6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194.659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189人。2023年6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授予5.1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6人。
(六)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决定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上述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共计23,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1.16%,占本次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122%。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价格为7.075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23,1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163,432.5元,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100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本公告中涉及的“本次变动前”的股本结构为截至2024年6月27日的数据,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审议了回购注销3名员工共计18200股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仅考虑本次回购注销减少的数量。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职,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取消上述人员的激励资格并对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23,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有关本次回购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就本次回购注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手续,且需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号)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66.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312,500.00元,扣除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44,520,0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8,792,500.00元,并于2022年2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20,225,600.0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8,566,9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2]03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注1:专户余额1为公司于2022年2月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之余额。
注2:专户余额2为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后与全资子公司于2024年3月共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之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于2022年2月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各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并已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比依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312,500元,扣除中信证券承销和保荐费44,520,000元,故2022年2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为538,792,500元(合计1),截至2024年6月30日账户余额为公司于2022年2月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之余额。
注2:报告期内,各募投项目的实际剩余募集资金(合计2)均已转至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于2024年3月共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账户余额为前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之余额。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99,629,227.54元,具体情况如下:
■
2022年3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9,629,227.54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0472号《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同意将“年产250万台空气炸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41,943,593.92元和“年产1000万台厨房小家电建设扩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52,557,959.76元专项用于新项目中工业用房项目(1#2#3#楼及附属房、展示车间)和(4#5#楼)的土建工程投入;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7,410,302.86元和“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20,098,884.80分别专项用于新项目的研发和信息化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和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至003和2024-005)。前述金额均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数据,实际剩余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的原专户余额扣除原募投项目待支付尾款及相应手续费后实际转入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年产250万台空气炸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8月达到原定建设完成状态,“年产1,000万台厨房小家电建设扩产项目”因规划原因建设受限,但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提示,于2024年2月方才披露相关内容,披露内容详见前述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至003和2024-005)。
除此之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本表中的“募集资金总额”系已扣除了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发行费用之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5:根据公司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已将相关募投项目做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应已披露公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扩产项目即年产1000万台厨房小家电建设扩产项目;技改项目即年产250万台空气炸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研发项目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即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取消上述人员的激励资格并对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23,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有关本次回购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闻继望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在董事会召开前,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在董事会召开前,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按照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权限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发挥公司的研发优势,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同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在广东佛山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安依创新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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