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为子公司代开保函情况概述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累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代开保函额度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有效。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的及时性,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向公司提出开立保函申请,公司为新能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2份,预付款保函1份,分别为:保函编号:1102024000154858,金额为人民币1,096,901元;保函编号:1102024000157490,金额为人民币6,659,665元;保函编号:1102024000157541,金额为人民币2,600,000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立建
注册资本:412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企业服务中心1号-6429号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1日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建筑物外墙清洁服务;家政服务;绿植租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械设备租赁;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服装鞋帽、日用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汽车配件、金属制品、家具、文化用品、安防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消防器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电力供应;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电力供应、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经核查,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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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的主要内容
1、受益人
履约保函1: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2: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2、被担保对象:
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函金额
履约保函1:1,096,901元
履约保函2:6,659,665元
预付款保函:2,600,000元
4、保函期限
履约保函1: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被担保人收到最终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该日期以受益人书面通知银行为准)止,保函有效期届满日最迟不得晚于2024年10月23日;
履约保函2:自本银行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分包合同项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该日期以受益人书面通知银行为准)起满28日之日止,保函有效期届满日最迟不晚于2025年1月30日;
预付款保函:自预付款支付给分包人之日(该日期以受益人书面通知银行为准)起至预付款完全扣清之日(该日期以受益人书面通知银行为准)止,保函有效期届满日最迟不晚于2024年12月15日。
五、累计代开保函金额、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披露日,尚未到期的金额(含本次),公司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62.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履约保函1》;
2、《履约保函2》;
3、《预付款保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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