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发布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集团”)拟自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高于6000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8月6日,爱众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12,342,76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8%,交易金额3475.50万元。至此,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承诺期限内实施完毕。
2024年8月6日,公司收到《爱众集团关于广安爱众股份增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爱众集团
(二)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增持主体情况:爱众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9.27%。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爱众集团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增持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人民币普通股)。
(三)增持方式: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
(三)增持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高于6000万元。
(四)增持价格: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
(五)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资金安排:爱众集团自有资金。
(七)承诺事项: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2024年8月6日,爱众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342,76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261,656,994股的0.98%,交易金额3475.50万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9,808,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0%。至此,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承诺期限内实施完毕。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要求。
(三)爱众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增持实施完毕之后六个月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爱众集团在本次增持实施期内,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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