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8月6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陈如桂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陈如桂利用担任广州市建委主任、市建设工委书记,广州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广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中山市委书记,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如桂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陈如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履历显示,陈如桂出生于1962年9月,广东廉江人,是一名土木工程领域的专家。在走上仕途之前,他曾长期从事土木工程相关领域的研究和管理工作,2000年任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001年,陈如桂任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2003年升为主任。此后,陈如桂还曾任广州市政府秘书长、广州市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2016年9月,陈如桂调任中山市委书记,次年任深圳市市长。
2021年4月,陈如桂辞去深圳市市长职务,次月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身份公开露面,并于2022年1月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2年6月1日,陈如桂落马,同年12月被“双开”。 2023年1月18日被逮捕,6月9日被公诉,12月28日受审。
值得一提的是,中纪委在“双开”通报中指出,陈如桂“践踏纪法底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政商勾连,隐身幕后收钱敛财”。其中“隐身幕后收钱敛财”这一表述在以往落马官员的通报中并不常见。
陈如桂是第二名落马的深圳市原市长。2009年6月,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被查,后因受贿罪被判死缓。
2022年12月,陈如桂的另一名“同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春生也已主动投案,他曾担任副省长、公安厅长8年,2021年转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封寿炎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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