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

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
2024年08月06日 11:12 株洲发布

转自:株洲发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株洲市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株洲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服务期内的省属公费定向师范生;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计划2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教育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株洲教育网进行发布。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2024年8月12—14日8:30-17:00在各招聘学校进行现场报名(招聘学校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所需资料

  1.《2024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三批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纸质表(见附件2,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岗位相关的其他资料。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为准。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2.应聘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可以视同为2024届高校毕业生。

  3. 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七、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谈之后进行,根据面谈环节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谈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谈: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在校表现、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面谈成绩合格线为80分,未达8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总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说课)成绩合格线为80分(含80分),未达到80分者不能进入签约环节。

  (三)考试时间与地点

  面谈:于2024年8月12-14日8:30-17:00在各招聘学校进行。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

  面试:预计8月中旬前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签约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面试成绩相同,面谈成绩高者入围),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有放弃资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应聘人员准备好三方就业协议。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教育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本次招聘的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面谈等有关事宜,请咨询各招聘学校。

十二、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

  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株洲市教育局0731-22663735

  (二)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1-226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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