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29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方向,有利于顺应行业趋势加大公司优势业务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原用于“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45,239.95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7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治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方向,有利于顺应行业趋势加大公司优势业务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45,239.95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6.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16.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70.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HZAA1B0077”《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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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变更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项目为“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截止2024年6月30日,“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尚未投入使用资金,“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已投入使用2,194.87万元。本次拟将上述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45,239.95万元(其中44,389.01万元为上述项目承诺但尚未投入使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5.32%,851.00万元为理财收益及利息,0.06万元为银行手续费,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已履行备案程序。
本次变更后,原“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终止,“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相应的项目公司将开设专户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管,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原“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系公司于2020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竞争态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结合市场动态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为控制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公司一直未使用该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近年来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自身竞争优势等实际情况,公司持续对产业布局进行调整和优化,公司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和整体规模的不断扩大,受制于公司老厂区地块地理形状狭长,不利于各生产工序之间实现高效衔接,不利于公司生产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和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经过多次与当地政府沟通,决定新购置土地将公司的饰件、电子件、导电铜排等产品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生产,以更好地发挥规模化效益和技术优势,在合理生产布局实现规模效应的同时,通过引进智能化、自动化、高精度的生产设备,以提高制造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保证公司产品品质及技术先进性,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加快市场响应速度,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将对原“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进行整合,新项目包含原项目建设内容。
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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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决定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45,239.95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不足部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补充。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2、实施主体: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慈周巷Ⅱ202303#地块、202305#地块、202306#地块
4、项目内容:项目计划新建生产车间,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研发车间、环保、消防、能源动力等设施,购置注塑、冲压焊接等智能化、自动化、高精度的生产设备,和配套的研发检测设备、自动化物流设备等。
5、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金额57,769.3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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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529.44万元,募集资金45,239.95万元。
7、项目建设周期:4年(原定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变更新项目后,需延期至2028年6月)。
8、本项目总投资金额57,769.39万元,投资将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与建设计划合理使用。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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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情况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2023年6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将原定于2024年1月1日结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进行延长,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稳定市场预期。综上所述,国家不断推出相关政策支持汽车产业,有利于推动汽车消费的释放,使汽车产业再次实现稳步增长,从而带动上游汽车零部件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
2)项目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在稳步发展传统饰件业务的同时,公司紧紧围绕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积极进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凭借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精湛的专业技术,在行业内率先取得沃尔沃、上汽通用、东风汽车等客户的认可,获取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铜排的定点项目。根据LMC Automotive等机构预测数据,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2,50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汇流排及高压连接器所用的铜及铜合金带材需求量将从2022年的6.5万吨增加到2030年的29.7万吨,新增23.2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0.92%。受益于新能源汽车销售规模的大幅增长,新能源汽车汇流排等产品市场规模也将随之扩增,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扎实的市场基础。
3)优质的客户资源为项目产能消化奠定了市场基础
公司系较早进入下游知名整车厂供应商体系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厂商,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经过多年耕耘,在业内积累了一定的品牌声誉,与东风汽车、上汽通用、吉利集团、广汽丰田、上汽大众、广汽本田、比亚迪等知名汽车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客户关系,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优质的客户群体有效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公司与通用、大众、丰田、长安福特等多家整车厂商签订了新车型的配套零部件销售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速度。综上所述,优质而稳定的客户资源将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4)公司产品研发技术实力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拥有从业经验丰富的设计开发团队、产品设计团队,一直以来与知名整车厂和优秀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进行广泛的交流合作,有效地将知名汽车厂商产品开发的技术理念运用到自身的生产实践中。在汽车整车厂的新品开发过程中,公司动态跟踪、紧密配合,能够根据整车厂产品性能和装配要求进行同步开发,并不断按照其最新需求进行持续优化与改进,积极解决客户在研发、生产各个环节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研发投入,具有完整的研发体系,研发成果转化能力突出,目前公司已掌握包括低压注塑技术、真空包覆成型技术、触摸技术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在同步研发、模具开发及制造、检测试验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技术优势。公司大部分模具均自主设计、开发、调试,效率高、周期短,而且模具使用寿命长,大大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公司先后获得了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及宁波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宁波市科技型高成长企业、慈溪市百强企业、慈溪市汽车配件行业十强企业等一系列荣誉。在管理体系方面,作为国内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的先行企业,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骨干队伍,公司的管理骨干队伍能够深刻理解本行业的竞争状况和下游应用领域、未来发展趋势,依靠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较高的管理素养,将精细化的管理理念、完善的流程控制制度和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相结合,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实行专门的项目管理,降低材料、人员、设备的支出,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此外,公司持续完善管理体制,随着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质量不断提高,企业已逐步构建了现代化企业的管理框架,形成了完善的公司体系,建立了高效的内部运作体制,有效满足了公司持续发展的业务运转需求。综上所述,公司的研发技术实力有效地保障了产品的质量,可以充分满足客户对于产品品质及供应效率的需求,同时也为本次项目实施提供了稳固的技术支撑。
2、投资项目的选址情况
新项目拟选址在公司新拍得的地块的慈周巷Ⅱ202303#地块、202305#地块、202306#地块,总面积122.82亩。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项目涉及产品的市场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市场推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可能存在降低或无法实现预期效果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与项目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产品市场等可能发生的变化,及时收集相关方面资料和信息,分析其变化趋势,适时调整项目投入。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水平。项目建设周期4年,经初步测算,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24,203.54万元,净利润7,053.56万元。
四、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方向,有利于顺应行业趋势加大公司优势业务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基于自身经营需求、经公司研究论证后做出的安排,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核查意见;
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6.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16.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70.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HZAA1B0077”《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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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3年2月27日、3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周巷支行为下属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管理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687.27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注册会计师、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2,194.87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45,269.27万元(包含存款利息收入与银行理财本金)。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2.70%计算,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270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因此,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四、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3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彬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8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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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在深证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三)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须在2024年8月7日下午16: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 :315324 ; 电 子 邮 箱 地 址 : xuchaoer@iyu-china.com)。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8月7日16:00前;
5、登记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徐超儿
电话:0574-63322990
电子邮箱:xuchaoer@iyu-china.com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315324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78
2、投票简称:一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4年8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一彬科技(股票代码:00127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附注:
1、股东姓名/名称、股东证券账户号码等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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