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4楼广益厅B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又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非独立董事陈华、陈琦文、张正中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3人,非职工监事仓卫兵、顾宏武,职工监事邱再洁、吕文龙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颖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候选人申林,副总经理冯春生、栾义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芳、黄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4楼广益厅B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9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又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人,董事陈华、陈琦文、张正中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促进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对内部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设置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律检查室、财务管理部、战略与投资部、安全环保监督部、工程建设部(供应链管理中心)、生产运营部、法律审计部、证券事务部、市场研发部(创新中心)等11个部门(内部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调整后名单如下:
蔡建(主任委员)、申林、巫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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