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拟出售两艘液化气船 增值率超50%净赚至少4.36亿元

东华能源拟出售两艘液化气船 增值率超50%净赚至少4.36亿元
2024年07月23日 20:56 证券日报

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曹卫新

    7月23日,东华能源发布《关于出售福基1号、福基2号船舶的公告》称,在国际船舶价格高位运行的背景下,公司出于资产效益最大化,增强现金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盈利水平的考虑,同意与Alpha 13 Limited、Alpha 14 Limited签署协议,以不低于评估价值出售孙公司福基1号有限公司名下的福基1号船舶(以下简称“福基1号”)、福基2号有限公司名下的福基2号船舶(以下简称“福基2号”)。

    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两艘液化气船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5月31日,两艘液化气船账面净值为11738.85万美元,评估价值为17865.54万美元,增值6126.69万美元,增值率52.19%。

    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2024年5月31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7.1088,即公司拟转让两艘液化气船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12.70亿元。相较账面净值,东华能源拟以不低于12.70亿元的价格出售两艘液化气船将净赚至少4.36亿元。

    记者梳理公告获悉,本次交易的福基1号、福基2号两艘液化气船舶分别于2020年10月份、2020年12月份建成。2022年6月份,出于提升公司运输控制与调配能力,锁定原料资源并控制生产成本的目的,东华能源与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基船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受让福基船务所持有的福基1号有限公司、福基2号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受让价格分别为3522万美元、3751万美元,共计7273万美元。彼时,福基1号有限公司、福基2号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即为福基1号与福基2号两艘液化气船舶。

    “过去两年时间里,这两艘船主要就是自用,用于运输LPG(指液化石油气)。近两年国际航运价格偏高,船舶的订单排期都要排到两三年以后,船舶价格处于高位。公司管理层也是出于资产效益最大化考虑,优化一下现金流。出售后,公司自有及长约船舶数量还是可以保障生产经营所需的。”东华能源证券部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一直保持在65%以上。2024年一季报显示,截至一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约为69.9%。提及本次公司高位出售船舶一事,香颂资本董事沈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出售重资产的确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债务成本。出售后企业不能只局限于账面价值盈利,要确保现金流得到优化,为上市公司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形成实质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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