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安大道 4018号华丰国际商务大厦1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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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汉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叶宇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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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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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3、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啸中、黄心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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