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7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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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7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刘建伟先生、秦宏武先生、孙中亮先生、罗珊珊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生产制造基地,发挥公司在智能控制领域的优势,以优化公司整体产能分布,从而提升生产效率,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本次项目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项目尚处于筹建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来投入建设期内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从长远发展的战略方向而言,项目建成后将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关于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原回购方案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的5,948,400股股份由“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进行变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948,4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31,490,685股减至925,542,285股,注册资本将由931,490,685元减少为925,542,285元。同时,鉴于上述变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7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汪虎山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洪波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与市场需求,可进一步优化产能分布,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高行业地位,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事项。

  《关于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的履约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整体生产经营规划安排,并充分利用公司在智能控制器行业的领先优势,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泰智能”)于深圳市光明区投资建设研发制造基地,以优化公司整体产能分布,从而提升生产效率,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

  本次投资建设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11.88亿元【含受让土地使用权价款、主体建筑、生产设备其他配套设施投入(包含前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在外租用生产场地已投资的生产设备价值)】,该项目计划于2027年12月前建成投产。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智能控制与人工智能研产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

  4、项目建设内容:拟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建设研发制造基地;

  5、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1.88亿元【含受让土地使用权价款、主体建筑、生产设备其他配套设施投入(包含前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在外租用生产场地已投资的生产设备价值)】;

  6、资金筹措方式:自有及自筹资金;

  7、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于2027年12月前建成投产。

  三、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宝山路18号和而泰二厂201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和而泰智能100%股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家用电器、LED产品、医疗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玩具类产品、人体健康运动器材类电子产品、人体健康运动检测类电子产品,美容美妆及皮肤护理仪器、设备、装备,机械电子器具及其控制器的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销售;普通货运;全部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与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后方可销售)

  四、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方

  甲方: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各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就项目建设、投资发展、人才认定及奖励等方面为乙方、丙方提供支持。

  2、乙方承诺丙方如在光明区竞得产业用地,则丙方在土地出让期内注册地址不变更至光明区以外的地区,且不以任何形式将产值、税收转移至光明区以外的法人单位。同时,未来新设立的子公司优先在光明区注册,新增的订单优先放在注册地在光明区的子公司,新增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落在光明区。

  乙方就丙方拟与甲方签订的与产业用地相关的《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承诺与丙方共同完成该协议的各项要求(指标),如未达到协议要求的,承诺与丙方共同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对丙方未依约完成的上述协议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因丙方未依约完成上述协议义务导致甲方产生实际损失的,乙方、丙方应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限为丙方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内。乙方已知悉并认可《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内容及约定条款。

  3、丙方如在光明区取得产业用地,须由丙方与甲方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约定项目投资强度、竣工时间、投产时间、达产时间、财力贡献、产出效率、产值能耗、权利限制等要求,并保证能够按照《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履约。同时,须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于2027年12月前建成投产,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1.88亿元。

  五、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智能控制器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全球化产能布局进一步深化,公司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的研发制造基地作为公司主要且重要的生产基地之一,目前已超负荷运行,为保证正常生产交付,公司已外租生产厂超过6万平方米,同时公司也通过合理规划生产计划,均衡各生产基地排产,但考虑到公司长期发展以及对生产管理效率的优化,公司拟依托现深圳工厂的智能制造优势、管理成本优势以及珠三角的供应链优势,进一步扩建深圳工厂,实现快速高效投产。

  公司本次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和而泰智能投资建设研发制造基地,符合公司中长期规划和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研发及制造水平,拓宽产品线品类,增强产品竞争优势,进一步发挥公司在智能控制及人工智能领域积累的优势,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未来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本次项目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合理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目前项目尚处于筹建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来投入建设期内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从长远发展的战略方向而言,项目建成后将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项目尚需取得建设用地,并涉及立项、环保、规划、施工许可、环评、安评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项目投资资金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存在因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以及融资渠道是否畅通而产生的资金风险;

  3、本项目进入投资建设期后,至项目建设完成前将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4、本次项目建设实施周期较长,投资金额较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预计期限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5、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可能面临项目效益因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变化而达不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6、本次项目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计划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与市场需求,可进一步优化产能分布,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高行业地位,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投资合作协议》;

  4、《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履约保证情况概述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整体生产经营规划安排,并充分利用公司在智能控制器行业的领先优势,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泰智能”)于深圳市光明区投资建设研发制造基地,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产业用地建设和使用管理,保证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公司及和而泰智能拟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光明区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并由和而泰智能与光明区政府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对和而泰智能在相关地块上的投资强度等相关事项进行约定。该地块实施项目为“智能控制与人工智能研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1.88亿元。由公司及和而泰智能共同履行。

  根据《投资合作协议》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公司及和而泰智能承诺本项目竣工后1年内投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85万元/平方米;公司及子公司等关联公司在光明区纳入统计的产值规模及纳税金额应达到协议约定标准;产值能耗(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总产值)、产值水耗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落实深圳市相关建设管理要求,并遵循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由于上述条款涉及的相关事项所形成的其他履约责任。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公司需对上述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和而泰智能未能依约完成的上述协议所约定的事项,导致光明区政府产生实际损失的,公司需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限为全资子公司和而泰智能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内。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相关协议签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及调整上述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笔连带责任担保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8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宝山路18号和而泰二厂201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家用电器、LED产品、医疗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玩具类产品、人体健康运动器材类电子产品、人体健康运动检测类电子产品,美容美妆及皮肤护理仪器、设备、装备,机械电子器具及其控制器的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销售;普通货运;全部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与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后方可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和而泰智能自设立后,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经核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连带责任保证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内容:就丙方拟与甲方签订的与产业用地相关的《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乙方承诺与丙方共同完成该协议的各项要求(指标),如未达到协议要求的,承诺与丙方共同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对丙方未依约完成的上述协议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因丙方未依约完成上述协议义务导致甲方产生实际损失的,乙方、丙方应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限为丙方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内。乙方已知悉并认可《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内容及约定条款。

  四、董事会意见

  和而泰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的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担保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及和而泰智能本次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助于全资子公司智能控制和人工智能研产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的履约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95,800万元人民币和8,300万美元。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5,900万元人民币和256.23万美元,约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3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投资合作协议》;

  4、《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将原回购方案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5,948,400股股份由“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进行变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79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本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948,400股,占公司目前A股总股本的0.638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18元/股,最低价为10.90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43,301.9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部分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并已实施完成。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8.79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18.64元/股(含)。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完全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及原因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原回购方案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5,948,400股股份由“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进行变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31,490,685股减至925,542,28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上表中占比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948,4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31,490,685股减至925,542,285股,注册资本将由931,490,685元减少为925,542,285元。

  鉴于上述变动,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7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7日上午9:15一9:25和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4年8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7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提案2、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4年8月5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公司邮箱地址为:het@szhittech.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2;投票简称:和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8月7日上午9:15一9:25和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15-15:00(股东大会召开当日)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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