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年07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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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46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公司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情况基本情况介绍

  随着星途公司市场的不断拓展,销量的提升,研发投入的增大,产品品类的增加,为满足未来更大的市场需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途公司”)拟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签订《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债权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该笔资金主要用于星途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一年,还款来源为星途公司销售收入。本次申请债权担保方式是:公司为星途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45号公告,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266LG32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瑾

  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6月2日

  注册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港区中路89号(滨江智能装备企业港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烯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潮生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445万元,持股81.5%;焦岩岩出资180万元,持股6%;张瑾出资90万元,持股3%;孔祥进出资180万元,持股6%;张志旭出资75万元,持股2.5%;赵瑛瑀出资30万元,持股1%。

  其中第一大股东上海潮生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甲方”指南京银行常州分行,“乙方”指公司,“债务人”指星途公司,公司拟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二)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期一年,甲方依据主合同为债务人办理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甲方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为债务人办理的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汇票承兑、汇票保贴、汇票贴现、信用证、衍生品等授信业务,甲方于债权确定期间之后实际发生垫款的,亦属于本合同项下被担保主债权。

  (三)乙方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债务金额、用途、利息、费用及债务履行期限、违约金等所有可能影响乙方担保责任的内容,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完全出于自愿,且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背乙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

  (四)保证方式

  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星途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碳材料相关热管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石墨烯热管理材料、石墨烯及其复合材料、屏蔽材料、各类高分子材料的应用开发。目前公司聚焦智能手机、液晶显示器、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及无人机、LED等行业,提供全方位散热解决方案,随着业务的开展,不断增加新的热管理市场空间。本次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稳健运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其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星途公司向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申请最高债权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星途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8%;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2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3%,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48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情况:2024年7月22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00,000股

  一、增持情况概述

  2024年7月22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的通知,其于2024年7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如下:

  ■

  二、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2、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47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7日

  至2024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45号、临2024-046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会议登记时间:2024 年8月7日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欣高文博

  3、联系电话:0464-2919908

  4、传真:0464-2919980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4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三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债权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债权额度合同》的议案

  随着星途公司市场的不断拓展,销量的提升,研发投入的增大,产品品类的增加,为满足未来更大的市场需求,公司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途公司”)拟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签订《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债权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用于星途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一年,还款来源为星途公司销售收入。本次申请债权担保方式是:公司为星途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星途公司拟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签订《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南京银行常州分行要求,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稳健运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其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于2024年8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47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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