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4年07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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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徐茂华先生和赵国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徐茂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赵国良先生因工作原因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茂华先生和赵国良先生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徐茂华先生和赵国良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徐茂华先生和赵国良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徐茂华先生和赵国良先生在担任非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周政华先生和田信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政华先生和田信普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召开时间:2024年7月22日

  表决方式:电话会议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4年7月18日,电子邮件。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5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杰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鉴于徐茂华先生和赵国良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青海西部铟业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提名周政华先生和田信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田信普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李结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董事会秘书李结平先生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1888号

  联系电话:0791-82136386

  传真号码:0791-82136386

  电子邮箱:fxzqb@fengxing.com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刘志祥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袁伟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袁伟峰女士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1888号

  联系电话:0791-82136386

  传真号码:0791-82136386

  电子邮箱:fxzqb@fengxing.com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凤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周政华,1966年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学校财务会计专业,中专学历。曾任江西铜业贵溪冶炼厂财务科职员、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铜业”)财务处成本科副科长、江西铜业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江西铜业贸易事业部期货板块总经理、江西铜业(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江西铜业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江铜铜箔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政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田信普,1964年生,毕业于江西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德兴铜矿计划部科员、主办科员、德兴铜矿多种经营部副主任、主任、副总经济师、江西铜业集团(德兴)建设有限公司书记、总经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项目经理部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工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书记、常务副总指挥、高级专务、江西铜业集团南昌项目指挥部总指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信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或高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李结平先生,1979年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曾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项目经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部/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结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刘志祥先生,1976年生,毕业于湖南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履约管理部副经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志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它关联关系,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袁伟峰女士,1989 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上海市阿忒加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绿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伟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凤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横山二路1133号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8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15-15:00。

  6、会议召开方式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日(星期四)。

  8、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4年8月1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

  议案1为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补选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1888号证券部。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5: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袁伟峰

  电话号码:0791-82136386

  传真号码:0791-82136386

  电子邮箱:fxzqb@fengxing.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1888号证券部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60”,投票简称为“凤形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凤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

  备注:

  1、如果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对此承担相应结果。

  2、累积投票提案,填入表决的票数,累积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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