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生态总长制”密织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双鸭山“生态总长制”密织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2024年07月21日 01:00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改革报

双鸭山市青山国家森林公园 王芳 摄 双鸭山市青山国家森林公园 王芳 摄

□ 杨军

□ 本报记者 袁小峰

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境内大大小小98条河流纵横交错,3个湖泊、39座水库星罗棋布;中国最大的沼泽湿地群在双鸭山市从西到东连片绵延300多公里,占市域面积1/4;双鸭山市是黑龙江省唯一“国家森林城市”,森林面积8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0%,是祖国东北边疆的天然大氧吧……生态本身就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山水林田湖草湿是生命共同体。如何保护和治理好这些资源富集的生态系统,让它们滋润双鸭山大地、造福双鸭山人民,是摆在当地管理者面前的一道“必选题”。

双鸭山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托黑龙江省“林长+联动”机制,紧盯生态治理保护体制机制障碍和组织运行弊端,整合林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和生态保护等制度资源,探索建立“生态总长制”新模式,实现体制性重构和制度性重塑,大力提升生态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加固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双鸭山方案”。

在生动实践中,双鸭山走出一条以“生态总长制”为特色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新路径,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管护实现全覆盖。

树立“一个思路”,从分散思维到统一思想

坚持顶层设计。双鸭山市建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生态总长,市委副书记为办公室主任的组织体系,狠抓部署和推进落实。双鸭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市主管领导多次深入到各县区实地调研“生态总长制”工作。召开市级生态总长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了“要聚焦‘林’字持续发力,做好做足保护和发展文章”、“要聚焦‘河’字持续发力,努力打造美丽生态河湖”、“要聚焦‘田’字持续发力,坚决筑牢耕地保护红线”三个方面的要求。

坚持精心组织。双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总长制”推进落实工作,2023年就将“生态总长制”工作纳入全市深化改革任务中。每年组成专项督导组深入各市各县区,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形式,对生态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和督导,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适时召开全市生态总长工作座谈交流会议,通过监督检查及座谈交流,有效、高标准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全市设立“生态总长制”公示牌100余块;在高铁站、市政广场等重点位置设立国家森林城市户外宣传板;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双鸭山推行“生态总长制”为自主创新,全省首创;国家林草局对“生态总长制”改革给予充分肯定。

成立“一套班底”,从分散管理到集中经营

双鸭山市在改革实践中坚持目标导向、积极探索,坚持“统”的改革逻辑,用“一套班底”有效整合资源、合理调度力量,实行“一长统筹、三长衔接、多长合一、上下联动”的运行机制。

合并同类项,把职责“打捆”做加法。双鸭山市坚持高效、顺畅、务实的原则,建立“生态总长制”,将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及生态环境职能“多管齐下”,调整优化为“一套班子”,组建全覆盖的组织架构,设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生态总长制”办公室,变多部门“单打独斗”为“一家统管”的管理机制,形成“共商、共治、共建、共享”的组织体系。拆分单元格,把区域“分化”做减法。按照“多长合一”的管理布局,将“多长”责任区域进行重新划分,在同一区域既是林长、河湖长、田长,也是生态长,负责分管区域的巡林、巡河、巡田、巡生态工作,建立责任有辖、协调有序、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管理机制,实现了“到一个区域走一趟就能把各项责任落实一遍”的目标。目前,全市整合责任区323个、缩减重复路线612条。

交叉树状图,把体系“穿联”做乘法。双鸭山市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贯穿始终,由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制定出台《双鸭山市生态总长工作实施方案》及《双鸭山市生态总长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每年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生态总长工作会议,一次性把林长、河湖长、田长及生态保护工作一并研究落实。建立多元统一、相辅相成、无缝衔接的制度体系,把各“战区”联合起来发起“百团大战”。

制定“一套机制”,从多头治理到同频共振

双鸭山市坚持系统思维考量、整体观念推进和协同机制治理,运用“挪一子活全盘、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思维,着力破解各管一摊、自立门户、多头治理的问题,有效调度生态管护各支力量。

突出整体性。双鸭山市全面建立生态环境“一巡多查”工作机制,将原有各“长”由2177人压减至840人,原有巡河、巡林、巡田重复事项精简整合至17项,各级“多长”按“巡查、上报、交办、整改、销号”工作流程,实现一般问题立行立改,重大问题“逐级交办、闭环处置”,实现生态治理管护提标扩面、提质增效。

突出实效性。双鸭山市以全面推进生态总长工作为抓手,全力护绿、扎实治水、坚决保田。2024年,全市义务植树造林面积641.4亩,累计参加活动4万余人,植树39万株;实现连续34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目标;2023年建成全省首座“五星级”幸福河湖宝石河,累计完成河湖岸线专项行动问题整治790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6个、查处涉水案件29个;全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47万亩建设任务,已完成21.78万亩,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124.44万亩,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还田率分别达到92.68%和69.24%。

突出系统性。双鸭山市有效连接各县区、各部门职能链条,打通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城市和农村的治理环节,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监管,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

建立“一套系统”从机械性管理到功能性升级

双鸭山市坚持示范引领,选取饶河县作为实施“生态总长制”试点单位,对关联性、耦合性的管理要素进行梳理归集,为构建更加集约高效的生态管护模式提供宝贵经验,切实节约资源、为基层减负,努力达到“1+1+1>3”的效果。

向“点”上聚焦建平台。建立涉河(湖)、林草湿、黑土地管理信息查询共享通道,饶河县投入700万元建设“互联网+生态总长制”数字化综合指挥调度平台,新建23套监测点位并与原农林水监测点完成汇聚接入,覆盖率提高至50%,重点河流的主要江段都已经覆盖。初步搭建起多级协同、数据共享的智能化智慧监管体系,基本实现了“多点收集信息、集中统一处理、在线分类交办、按时上报结果”的智能化智慧监管目标,走出了一条生态保护发展的新路径。

向“线”上延伸建流程。双鸭山市全面建立生态环境“一巡多查”工作机制。各级“生态总长”按“巡查、上报、交办、整改、销号”五步流程,一般问题立行立改,重大问题“逐级交办、闭环处置”,实现了各项工种、各道工序“流水线”作业,全面负责辖区河湖、农田、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巡查和综合监管工作,同步建立了市、县、乡(镇)公安机关三级“警长”作战机制和“生态总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通过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集中会商的联动操作,大力提升了生态治理效能。

向“面”上拓展建网格。双鸭山市坚持“全区域覆盖、全周期监管、全方位统筹”的原则,以村所辖范围为基础,综合河湖、林、田的地理布局等因素划分片区网格,整合巡河员、护林员、巡田员等工作职能,全面负责辖区河湖、农田、森林、草原、湿地等方面日常巡查和综合监管工作,推进生态治理管护提标扩面、提质增效。

如今的双鸭山,林密、景美、河畅、水清、田净、粮丰、天朗、气爽,俨然一幅“美丽中国”的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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