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广西: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2024年07月20日 22:03 最高检网站

转自:法治日报

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智慧+”助力检察官

广西检察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八尺江新兰村段饮用水源保护区,夏日的阳光照在江面上波光粼粼,两岸树木苍翠,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景悄然呈现。

而在过去,这一片水域因生活和养殖污水偷排直排、违法畜禽养殖、河道垃圾污染等原因,水质恶化严重,居民饮水、灌溉都成问题。

这一转变源于卫星遥感技术在检察办案中的应用。

在办理“八尺江(库)流域综合治理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中,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发现了卫星遥感技术这一“宝藏”技术,抓住“南宁一号”卫星顺利升空的契机,与本地区卫星遥感技术公司合作,构建了卫星遥感技术应用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模型和平台。

依托模型和平台的海量数据和分析能力,良庆区检察院构建了“天上卫星、空中无人机、地上数据互联互通”的“天空地一体化”高科技辅助办案模式,为检察官办案添上“智慧+”的翅膀,同时一体化推进八尺江(库)全流域综合治理,让八尺江(库)流域生态环境披上“智慧保护”屏障。

这是广西检察机关践行“数字赋能监督,监督服务治理”新理念的一个生动缩影。

依托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分析平台,创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智慧监督体系,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对“撂荒”浪费耕地资源问题监管治理;依托检察监督模型整合数据信息,深层次监督虚假租赁、无益拍卖等违法问题,规范网拍房司法拍卖……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以业务为前提,以数据为基础,以智能化为支撑,以应用为目的,推动办案方式由被动向主动、由个案向类案、由办理向治理转变,助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面打破数据孤岛

构建模型互联互通

2017年12月,南宁市青秀区有关行政机关对章某作出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违法建筑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处罚决定送达后,章某仅履行了缴纳罚款的义务,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章某仍未履行退还土地和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义务,青秀区有关行政机关遂于2018年9月向青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月,青秀区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由青秀区有关行政机关组织实施。至2022年,青秀区有关行政机关仍未组织实施对涉案违法建筑物的拆除。

2022年8月,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上述问题。经分析研判,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案件基数大、实施“裁执分离”模式的情况下,有关行政机关在收到法院裁定后,未及时组织强制执行的情况并非个例。

青秀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邓刚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裁而不执”的问题不解决,行政处罚决定、法院的裁定书将沦为一纸空文,直接有损有关行政机关及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对非法占用土地新建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更是直接关系到对农用地的保护,违法建筑物长期未得到处置,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上述问题如若采取传统办案方式,只能通过人工查阅台账方式进行监督,费时费力,准确率还无法保障。”邓刚介绍,青秀区检察院探索构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模型”,通过调取法院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据、有关行政机关的执行数据,将上述数据进行碰撞,以申请强制执行主体、裁定结果、裁定日期、执行情况等为关键词,筛选出在青秀区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依法执行的案件,结合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辖区未及时执行的非法占地案件共计26件。

青秀区检察院据此向青秀区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及时组织强制执行。青秀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安排人员对案件进行分析梳理和现场复核,拟定行政强制拆除计划表,推进对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工作,已清理违法占地面积1.1万余平方米。

数字检察是打开法律监督新天地的“金钥匙”,是打破“数据孤岛”,实现与其他政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南宁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与行政机关、政法机关数据共享,从法律监督、社会治理等方面为新时代法律监督赋能。其中,横州市人民检察院试点建设刑事案件卷宗跨部门智能流转,实现与行政机关、政法各部门的数据高效融通;良庆区检察院构建“民事诉讼涉公民代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锁定线索,实现对违规公民代理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的转变;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数据分析研判中心,整合12345热线、政法云平台、广西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裁判文书网等数据资源,便捷获取监督线索。

推进智慧监管改革

科技赋能强化监督

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占比从1999年不到55%,到最近几年稳定保持在85%以上。

“对这些涉案人员如果采取逮捕等关押措施,不利于涉案人员有效回归社会,但对他们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措施,则可能面临因基层警力不足、跟踪管理难、监管手段少、监管力度弱等问题,出现相当数量的犯罪嫌疑人在社会上难以有效监管甚至失去监管的情况。”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昭勇对记者说。

他介绍,为实现对非羁押人员的有效监管,贺州市检察院研发了非羁押措施适用智能监管平台。该平台以公检法办案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适用非羁押措施的决定后,根据监管对象社会危险性的程度不同,灵活采取一种或者多种组合方式开展智能监管工作的方式,通过电子手环、电子打卡、随机抽查等监管措施进行归集定位,实现了不需要“关起来”,司法机关也可以“管起来”的工作效果。

比如某学院学生小程涉嫌诈骗罪,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考虑到其还是个学生,且主观恶性不大、认罪认罚态度好,羁押不利于他自尊自信地完成学业,遂为他办理取保候审并佩戴电子腕表。

“电子腕表的使用,能够实现及时有效全面监管。”八步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董慧轶介绍,该平台能够实现对被监管人员全天候“云”监管、轨迹信息查询、轨迹数据收集等,执行机关、办案机关、监督机关三方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平台同步获取、处理被监管人员轨迹信息,便于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检察监督。同时,平台对预设的暴力拆卸电子手环设备等10种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发生异常时,平台将自动发送短信息,同时拨打电话,向执行机关、办案机关、监督机关发出预警。自运行以来,平台已对1104名人员实现有效监管,无一人脱管漏管。

“电子腕表与一般电子手表无异,便于保护非羁押人员隐私,让他们正常地学习、工作和生活。这是监管中秉承人本理念和法治关怀的体现,能够让被监管人员更加积极主动认罪、主动赔偿。”董慧轶告诉记者,八步区检察院对涉嫌保险诈骗罪的黄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后让其佩戴电子腕表,使他得以外出积极筹资,第三天就将违法所得20万元全部退还。

从掌上检察院,到非羁押措施适用智能监管平台……近年来,贺州市检察院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改革,在办案中注重强化理念引领和大数据赋能,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联动打击电诈犯罪

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猖獗,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实务中,由于案件信息不通联,往往同一人涉及的多起案件或者上下游案件未能进行关联分析,导致存在遗漏罪犯或者遗漏犯罪事实等漏洞。

八步区检察院在办理叶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时发现,丘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和叶某某案同期办理,但因未关联移送导致丘某某案遗漏了收购叶某某银行卡的犯罪事实;同时丘某某、罗某某等人将银行卡提供给魏某某,形成贩卡链条,卡头魏某某因本人银行卡未涉案而未被反诈平台推出线索,其涉及的案件中单一案件无法认定其犯罪事实或无法锁定其真实身份。

2023年3月,八步区检察院通过将上述案件关联分析,发现魏某某在不同的案件以收卡人、介绍人、供卡人、犯罪嫌疑人等不同身份出现,关联后能够锁定卡头魏某某身份并全面追诉其涉及的犯罪事实。

“上述问题如若采取传统办案方式,只能进行个案分析、碎片化打击,对于明显呈现出产业化、细分化、专业化、隐蔽化等特点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往往只能‘究其一点、不及其余’,难以进行全链条打击。”贺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玲介绍,贺州市检察院联合八步区检察院探索建立“电信网络诈骗类案法律监督模型”,依托自主研发的公检法协作平台,获取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和关联案件数据10000多件,通过语义分析智能提取技术对1.5万份笔录等文本内容进行自动分析,提取6大数据要素,转化为结构化数据;通过5.9亿余次比对进行跨区域案件信息关联分析,对嫌疑对象进行虚拟身份串并,刻画出嫌疑对象的身份情况、犯罪情节和上下游关系链条等。

数据还可通过公检法协作平台端对端共享,新增案件或人员时,模型会自动进行智能比对分析,筛查是否有新线索。在个案中发现的可疑信息也可通过模型进行深度检索、关联分析。通过模型,可以对隐藏在海量数据中的错综复杂、纵横交织的人员链条、行为链条等进行追踪,对链条上的犯罪事实进行印证确认、遗漏罪犯进行追诉、卡头卡贩进行有力打击。

记者了解到,该模型目前已在贺州市推广,公检法联合出台《贺州市办理“两卡”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指引(试行)》,就“两卡”犯罪的办理和卡头卡贩深挖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巩固打击成果,形成打击合力。检察、公安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会签5项工作机制,为案件办理、综合治理提供制度保障,在工作中形成犯罪线索移送反馈机制,迅速反应,及时采取立案、抓捕、紧急止付、冻结等措施,联动打击电诈犯罪,同步追溯资金链条,进一步深化追赃挽损和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数字检察,需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久久为功。当下,广西各地检察机关创新打造的数字检察成果,正如“星星之火”从八桂大地不断向外“燎原”。

建设涵盖社会安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国财保护等各方面模型254个,通过模型应用成案2000多件,移送行政机关等相关部门案件线索数500多条,挽回经济损失5亿多元……一系列数据背后,是广西检察机关在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中交出的一张亮丽答卷。

“虽然全区检察机关已经建设上百个模型,并通过模型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但部分检察人员在理念上尚未完全转变,就案办案的思维惯式仍然存在,‘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理念仍需培养。”谈到数字化改革的不足与难点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数字办专职副主任颜晓兰告诉记者。当前,全区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如数字办案工作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数据获取和管理机制等仍需进一步完善。同时,全区检察干警在运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方面仍有短板和弱项,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颜晓兰说,广西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明确数字检察实施的目标、方法路径,通过制定广西数字检察的规划、健全融入广西数字政府建设的互联机制,完善数字检察人才培养和考核评价机制、建设数据安全管控体系,逐步建立“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机制,搭建好广西数字检察的“四梁八柱”,推动广西数字检察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吴良艺 通讯员邓铁军 邱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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