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7号)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公开发行了78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8,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253,11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6,746,886.7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全部划转完成,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6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东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用于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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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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