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0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与投资者获得感,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核心业务板块,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
公司业务涵盖新能源新型材料、I类医药包装、印刷包装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以及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公司产品涉及新能源隔膜、PET基膜、PVA高阻隔膜、PVC硬片、PVDC硬片、药用包装瓶、药用玻璃管、药用玻璃瓶、易刺铝盖、铝塑组合盖、药用SP复合膜、药用包装铝箔、成型冲压复合硬片(包括冷冲压成型铝、热带型泡罩铝)等多个产品品类,已形成以I类医药包装、印刷包装产品为基础,加速转型新能源新型材料产业的业务格局。
公司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结合各个业务板块的具体情况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制定相应的经营规划,集中资金与资源,全面聚焦新能源新型材料业务板块,同时加速对I类医药包装、药用辅材、医用耗材、医疗器械板块的资金投入与资源布局,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积极为未来的持续发展增加新赛道、培育新的利润贡献点。
二、重视股东回报,合理制定分红方案;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并已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且当公司该年度未出现大额投资计划、大额资本性支出及并购等相关大额业务时(指单笔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年度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公司该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利润分配以年为间隔,公司也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据此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在综合分析所处行业特点、股东投资回报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为实现技术引领发展的新发展格局,公司一直将技术研发工作作为经营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统筹汇集技术研发领域的人才及资源,并成立无锡创新研究院,不断提升集团整体的综合研发实力,打造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新优势。公司持续关注重点业务板块的技术发展路径与行业前沿技术,加快在新能源新型材料、I类医药包装等方面的发展与创新,与中南大学、北京印刷学院、北京化工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江南大学等高等院校均开展过产学研一体化的合作,全力推动专项技术研究并促成科研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储备。
公司将为未来五年以上的长续赛道储备优质资源,研究更广域的新材料赛道,逐步组建研发团队,吸纳优秀技术人才,完善产业布局,并持续推动与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重点技术研发和资金投入,使产品研发成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加速器;同时通过集团化管理模式,引导医药包装板块各控股子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公司I类医药包装业务板块的整体竞争力,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交流,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通过上证e互动问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来电、公司邮箱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持续优化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双向沟通机制,重视投资者的意见反馈,提升与投资者的沟通效率及服务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不断提升公司透明度,及时向投资者披露重要公告和定期报告,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平等地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持续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
公司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的水平和效率。深入研究和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紧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在内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
公司通过持续完善治理制度规则,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持续强化董事会建设,确保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透明、议事充分、效率提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依法合规运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职,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的作用;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加快推行内控规范体系,提升内控有效性。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公司一直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着密切沟通,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方参加专项培训,学习修订更新后的法规以及监管案例,进一步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加强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
为提升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引导公司持续完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根据战略转型规划完善人力资源配置,切实加强高层次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强化管理层成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等,同时完善薪资福利与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薪资制度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激发组织活力,为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提供有效保障。
本方案中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29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一-16,500万元,将出现亏损;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一-16,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00万元一-18,000万元。
2、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24.50万元、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101.17万元;
(二)公司2023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13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公司根据取得的合营企业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024年半年度的相关财务报表,因上述合营企业已投资的项目中,部分项目估值出现大幅变动,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消费品产业有限公司对合营企业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收益约-11,000万元一-15,000万元(具体数据请以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较上期同比大幅下降;
2、公司处于战略调整转型转换期,对比去年同期,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减少了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延边长白山印务有限公司、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等印刷包装板块子公司,业务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以及需求不足,行业内卷竞争加剧,导致业绩下滑。
四、风险提示
鉴于证券交易市场上股票交易价格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存在大幅波动的可能性,公司通过合营企业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奈雪的茶、百果园的股权对应的公允价值波动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亦存在后续变动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业绩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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