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思炀)7月4日晚,鹏都农牧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决定终止鹏都农牧股票上市交易。
告知书提及,鹏都农牧股票在2024年6月4日至7月2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交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鹏都农牧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交所规定,鹏都农牧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若申请听证,鹏都农牧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若提出陈述和申辩,鹏都农牧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鹏都农牧称,如后续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编辑 祝凤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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