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丹金复〔2024〕31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你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关于李德东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交银辽〔2024〕6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准李德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报我分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东监管分局
2024年6月27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