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 随着快递业务量持续增长,快递业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在消费者对快递服务期望不断提高的同时,许多问题仍待解决。为切实了解江苏省扬州市各快递公司对《快递电子运单》《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6月28日,扬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快递行业消费调查结果。
据了解,此次调查由扬州市消保委联合扬州大学大学生志愿者,围绕快递员是否擅自将快件放至代收点、快递面单隐私保护情况、快递内容检查等方面,对顺丰速运、京东、圆通、申通、中通、邮政、韵达、极兔、德邦、跨越速运共10家快递服务公司展开。
调查结果显示,收件环节中,快递员擅自将快件放至代收点的现象严重。调查的10家快递公司中,邮政、京东、韵达、圆通、申通5家快递公司派件人员在无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接将快件放至代收点。快递面单隐私保护不到位,邮政、中通、京东、韵达、圆通、申通、极兔等7家快递公司的面单在不同程度上隐藏了寄件人信息,但并未完全符合《快递电子运单》规定要求的“收件人姓名和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均未对地址信息进行任何隐藏处理。
寄件环节中,在顺丰速运、邮政、圆通、极兔快递公司的小程序下单页面,均有隐私保护选项可供选择,而圆通和极兔的隐私保护选项默认开启无法关闭,但圆通仅对联系电话进行保护。中通、京东、韵达、圆通、申通、极兔快递的收件人员均未核对寄件人的任何身份信息;韵达、申通、极兔快递收件过程中未验视寄送物品。
针对此次调查的共性问题,扬州市消保委建议各快递公司应进一步增强行业运营规范,落实快递新规,不能将压力都一味施加给一线派送员,需要快递企业通过精细化管理贯彻规章,加大总部管理辐射力度,力争做到全域范围内服务质量的统一管理,增强消费信心。同时,加强与客户沟通,畅通投诉渠道,更好地了解满足消费者实际需求。广大消费者也应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意识,遇到不规范、不文明的快递服务现象积极维权。(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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