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4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增设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与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设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不超过3年,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可以提前偿还该借款。借款到期后,若公司与相关子公司协商一致,该款项可继续自动续期。本次提供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相关事宜及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5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结合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定的,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51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增设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与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的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738,393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3.90元的价格向1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863,302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4,999,897.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4,295,181.9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0,704,715.8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1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2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8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募集资金变更前后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上述变更情况,截至2024年6月20日,募集资金变更前后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①原募投项目之“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已终止,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为该项目变更后的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②“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常实施中,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涉及变更。
(三)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公司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二、本次增设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订专户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需求,公司拟增设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投项目相关持股平台等)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增设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与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的相关事项。公司、公司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5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738,393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3.90元的价格向1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863,302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4,999,897.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4,295,181.9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0,704,715.8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1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2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8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募集资金变更前后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上述变更情况,截至2024年6月20日,募集资金变更前后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①原募投项目之“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已终止,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为该项目变更后的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②“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常实施中,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涉及变更。
(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公司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2024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增设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为更好地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及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投项目相关持股平台等)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协鑫鑫储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储充”)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
2、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协鑫鑫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光智慧”)、苏州协鑫零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零碳”)提供借款,再由鑫光智慧、协鑫零碳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协鑫鑫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鑫科”)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3、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卫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卫鑫华”)、重庆鑫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鑫瑞”)、南京鑫能智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鑫能”)和徐州鑫和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和”)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使用募集资金对相关子公司提供借款,具体借款金额以募投项目实际需求为准。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不超过3年,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可以提前偿还该借款。借款到期后,若公司与相关子公司协商一致,该款项可继续自动续期。本次提供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本次提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江苏协鑫鑫储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协鑫鑫储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D3MYF1XM
3、成立时间:2023年11月22日
4、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6幢313室
5、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杨军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规划设计管理;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江苏协鑫慧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9、经查询,鑫储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鑫储充单体报表数据。
(二)苏州协鑫鑫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苏州协鑫鑫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N769E6T
3、成立时间:2023年6月30日
4、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二期三楼310室
5、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费智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储能技术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持股100%
9、经查询,鑫光智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鑫光智慧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三)苏州协鑫零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苏州协鑫零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116AM50
3、成立时间:2022年10月14日
4、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总部楼三层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徐阳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管理;销售代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持股95% 、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
9、经查询,协鑫零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协鑫零碳单体报表数据。
(四)福建协鑫鑫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福建协鑫鑫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3P0HBXY
3、成立时间:2020年3月30日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1827(自贸试验区内)
5、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潘艾文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苏州协鑫鑫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9、经查询,福建鑫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福建鑫科单体报表数据。
(五)中卫鑫华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卫鑫华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500MACNURB744
3、成立时间: 2023年7月17日
4、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夏云路北侧宁夏协鑫晶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综合楼101号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高成亚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气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合同能源管理;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巽能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9、经查询,中卫鑫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中卫鑫华单体报表数据。
(六)重庆鑫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重庆鑫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4MADB3B9552
3、成立时间:2024年1月22日
4、注册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环保产业园青杠片区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王松涛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巽能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9、经查询,重庆鑫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重庆鑫瑞2024年1月份新设立,以上财务数据为其单体报表数据。
(七)南京鑫能智储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南京鑫能智储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MACYYX1T9F
3、成立时间:2023年10月19日
4、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三鸿路6号6幢571室
5、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乔中亚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气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巽能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9、经查询,南京鑫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南京鑫能单体报表数据。
(八)徐州鑫和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徐州鑫和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1MACFQKJQ2A
3、成立时间:2023年4月26日
4、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大刘村徐州鑫盛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5、注册资本: 45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张忠民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巽能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9、经查询,徐州鑫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徐州鑫和单体报表数据。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和“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确定的,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提供借款的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本次提供借款财务风险可控。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不超过3年,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可以提前偿还该借款。借款到期后,若公司与相关子公司协商一致,该款项可继续自动续期。本次提供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相关事宜及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结合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定的,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有利于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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