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6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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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新日大厦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2日

  至2024年7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能够表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在出席股东大会时提交核对),信函、传真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

  3、登记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晨阳

  电话:0510-88109915

  传真:0510-88109915

  邮箱:dongshihui@xinri.com

  3、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

  4、邮政编码:214105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财政政策风险等宏观层面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等。在经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授权管理层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财政政策风险等宏观层面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通过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

  ●  首发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6,093.58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为准)

  ●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审议流程: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首发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6,093.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5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900,0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69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50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及其他首发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首发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根据《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9年6月,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项目变更后,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017年4月,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6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变更为“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2019年7月3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专户(账号:10650701040007979),该专户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结项情况

  1、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东盛路西、锡山大道北变更至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东翔路北、先锋路东,同时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两年,即延期至2020年4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2、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3、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2019年7月3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专户(账号:10650701040007979),该专户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4、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两年,即延期至2022年4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5、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情况,继续支付募投项目剩余款项。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该募投项目预计节余资金3,977.57万元(暂估,含利息收入),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部分在募投项目剩余款项支付完毕后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鉴于在实际转出补流日期前,预计还会产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因此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同意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6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募投项目“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虽然已结项,但由于该项目的部分合同款项仍需由该募集资金账户继续支付,因此公司尚未将该募集资金账户的结余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流。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待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全部结项且款项支付完毕,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一同将结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

  6、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决定将该项目完工日延期至2024年6月。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首发募投项目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首发募投项目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首发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前期投入中,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包含承兑汇票及电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为5,736.81万元,该部分资金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其次,2023年6月,公司与该项目工程施工供应商签署补充协议,根据审计结果,与原工程施工合同相比,最终工程结算审定金额减少1,102.41万元;再次,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及建设进度的基础上,严格管控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合理调整配置资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节余金额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偏差较小,主要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行业技术变化情况,对部分工程建设环节进行了优化,节约了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金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益所致。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全部完成,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首发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6,093.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鉴于在实际转出补流日期前,预计还会产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因此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募投项目剩余款项支付完毕之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流,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及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首发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6,093.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监事会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6月2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新日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胜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首发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新日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崇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将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首发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6,093.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1、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首发募投项目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首发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前期投入中,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包含承兑汇票及电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为5,736.81万元,该部分资金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其次,2023年6月,公司与该项目工程施工供应商签署补充协议,根据审计结果,与原工程施工合同相比,最终工程结算审定金额减少1,102.41万元;再次,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及建设进度的基础上,严格管控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合理调整配置资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节余金额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偏差较小,主要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行业技术变化情况,对部分工程建设环节进行了优化,节约了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金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益所致。

  3、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全部完成,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首发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6,093.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鉴于在实际转出补流日期前,预计还会产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因此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募投项目剩余款项支付完毕之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流,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王晨阳先生全权负责筹备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宜。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海通证券关于新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提请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

  二、修订部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以上涉及的《公司章程》及制度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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