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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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15至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18号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宗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55,098,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62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54,884,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95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1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1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2023年度述职。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573%;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573%;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573%;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工资总额2023年度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573%;

  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242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116,550,000股),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419,7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654%;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4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573%;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孙春艳律师、祝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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