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远高能”),
浙江嘉天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嘉天禾”),
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洪高能”),
金寨宏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宏伟”),
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材料”),
新沂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高能”),
大连高能时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高能”),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靖远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续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浙江嘉天禾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泗洪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金寨宏伟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杭州新材料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新沂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大连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截至2024年6月25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靖远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75,100万元,为浙江嘉天禾提供担保余额为2,493.10万元,为泗洪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15,500万元,为金寨宏伟提供担保余额为768.98万元,为杭州新材料提供担保余额为18,730万元,为新沂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24,600万元,为大连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44,94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3.8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33,80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2.67%.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远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嘉天禾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兰溪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拟为自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7年6月19日止,在人民币1,1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浙商银行兰溪支行与浙江嘉天禾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融资文件而享有的债权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浙江嘉天禾股东、法定代表人施灵静女士及其配偶周燕明先生为上述贷款同步提供全额担保,浙江嘉天禾其他股东未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泗洪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期限3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鑫宏伟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寨宏伟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六安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拟为中国银行六安分行与金寨宏伟之间自2024年6月26日起至2027年6月25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而享有的债权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金寨宏伟法定代表人李守宏先生为上述贷款同步提供全额担保,金寨宏伟股东未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五)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材料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900万元,贷款期限1年,杭州新材料拟将其权属名下的不动产权抵押以办理上述贷款业务,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9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杭州新材料其他股东未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六)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沂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七)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高能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大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兴业银行大连分行与大连高能之间自2024年6月26日起至2027年6月25日止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而享有的债权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2,4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大连高能其他股东未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188,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1,4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788,000万元),其中:资产负债率低于70%情形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148,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98,000万元);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情形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40,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49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靖远高能、泗洪高能、金寨宏伟、杭州新材料、新沂高能提供新增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对其新增担保预计范围内;本次根据《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100万元调剂给浙江嘉天禾、2,400万元调剂给大连高能。综上,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177886570XE
法定代表人:谭承锋
注册资本:11,5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南山尾村
成立时间:2005年1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贵金属冶炼(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靖远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公司名称:浙江嘉天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8DB0X9L
法定代表人:施灵静
注册资本:2,067.46517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街道浒溪路17号)
成立时间:2016年1月29日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咨询、交流和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各类医用废玻璃、废塑料可回收物的收集、储运、处置、综合利用;塑料破碎料、塑料粒子、碎玻璃的生产、销售;塑料、玻璃原料及制品、建筑装饰材料及化工产品的研发、销售(以上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项目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嘉天禾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51.00%的股权,自然人施灵静持有其约39.52%的股权,兰溪嘉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约9.48%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公司名称: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43464087329
法定代表人:李玉春
注册资本:14,729.2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泗洪县青阳镇重岗社区县卫生填埋厂北侧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4日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并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泗洪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公司名称:金寨宏伟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093347686J
法定代表人:李守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北八路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3日
经营范围:化学纤维及制品为原料生产的纤维纱及织布、无纺布、毡、粘合剂及再生聚酯产品;塑料颗粒、改性塑料、塑料制品、装饰材料的加工销售;泡泡粒加工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寨宏伟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鑫宏伟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五)公司名称: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MA28WBBL4X
法定代表人:罗亚平
注册资本:15,155.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湖塘路1号
成立时间:2017年7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新材料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51.00%的股权,自然人罗亚平持有其约43.97%的股权,自然人杨志辉持有其约5.03%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六)公司名称:新沂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20CQ6B5G
法定代表人:吴健
注册资本:17,65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沂市双塘镇袁湖村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7日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处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市污泥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沂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七)公司名称:大连高能时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82MA10JB2T2Q
法定代表人:刘洪伟
注册资本:941.29394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黑岛镇山南头村村民委员会办公楼207室
成立时间:2020年8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大连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80.00%的股权,大连玖合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持有其20.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靖远高能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浙江嘉天禾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1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浙江嘉天禾股东、法定代表人施灵静女士及其配偶周燕明先生为上述贷款同步提供全额担保,浙江嘉天禾其他股东未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三)泗洪高能向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行使代位权所发生的费用、行使撤销权所发生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金寨宏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1,000万元及在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股东是否担保:否,金寨宏伟法定代表人李守宏先生为上述贷款同步提供全额担保。
(五)杭州新材料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9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面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六)新沂高能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合,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保证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七)大连高能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2,4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截至2024年6月25日,上述担保事项所涉综合授信、贷款及相关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4年4月30日,靖远高能、浙江嘉天禾、泗洪高能、金寨宏伟、杭州新材料、新沂高能、大连高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80%、27.16%、62.54%、35.20%、66.55%、59.79%、11.78%,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浙江嘉天禾其他股东之一、金寨宏伟股东、杭州新材料其他股东、大连高能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浙江嘉天禾其他股东之一为合伙企业、金寨宏伟股东、大连高能其他股东均为非上市公司、杭州新材料其他股东为自然人,担保能力均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浙江嘉天禾本次申请贷款由公司、施灵静女士及其配偶周燕明先生分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寨宏伟本次申请贷款由公司、李守宏先生分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新材料本次申请贷款、大连高能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均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15,926,770票,反对7,615,238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6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863,912.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2.8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858,366.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2.30%;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44,94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3.8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33,80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2.67%;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