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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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6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在公司1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委托出席二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五人)。董事王卓先生和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分别因工作原因和个人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分别委托董事崔铭伟先生和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张旺先生、董事贾晋平先生、董事崔铭伟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和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孙国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在2024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向三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将泰达环保向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雍泰”)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减17,000万元,将泰达环保向遵化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化泰达环保”)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增14,000万元,将泰达环保向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泉泰”)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增3,000万元。调整后,泰达环保为天津雍泰、遵化泰达环保和天津泉泰提供的担保额度分别为31,000万元、34,000万元和9,000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该议案。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4)。

  (二)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福利及绩效激励管理规定(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四)关于审议调整泰达股份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董事长张旺先生和董事孙国强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五)关于审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6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额度(以下简称“担保总额度”)共计209.20亿元,其中,2024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37.20亿元,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为72.00亿元。

  2024年6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和互相担保额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将2024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额度进行内部调剂,本次内部调剂均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之间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向其控股子公司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雍泰”)提供担保额度48,000万元,向其控股子公司遵化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化泰达环保”)提供担保额度20,000万元,向其控股子公司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泉泰”)提供担保额度6,000万元。

  现拟在2024年度互相担保的总额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泰达环保向上述三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将泰达环保为天津雍泰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减17,000万元,为遵化泰达环保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增14,000万元,为天津泉泰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增3,000万元。调整后,泰达环保为天津雍泰、遵化泰达环保和天津泉泰提供的担保额度分别为31,000万元、34,000万元和9,000万元。列示如下:

  2024年度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调剂前后对比表

  ■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06年7月21日

  (2)住所:天津市武清区大孟庄镇高王公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杨文娟

  (4)注册资本:18,081.75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天津雍泰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和诉讼等其他或有事项。

  4. 天津雍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遵化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17年4月26日

  (2)住所:河北遵化经济开发区金山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李伟

  (4)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炉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

  ■

  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遵化泰达环保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遵化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1)单位名称: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7月21日

  (3)注册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东庄子村村北侧

  (4)法定代表人:杨文娟

  (5)注册资本:20996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天津泉泰涉及诉讼金额为3,625.67万元,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 天津泉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额度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改变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事项,相关担保要求、担保有效期和担保授权均与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保持一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为209.20亿元。

  (二)本次仅为担保额度的调整,没有新发生实际担保。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8.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6.98%。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6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8.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6.98%,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6.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16.88%,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的全资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环保”)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申请融资30,000万元,期限6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二级子公司遵化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化泰达环保”)向哈电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电租赁”)申请融资11,000万元,期限3年。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东方年华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特种材料”)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申请融资1,000万元,期限12个月。泰达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为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68,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2,373.1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62,373.10万元,扬州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5,626.90万元。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泰达环保2024年度为遵化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4,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环保为遵化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8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28,800万元,遵化泰达环保可用互保额度为5,200万元。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泰达能源2024年度为东方特种材料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能源为东方特种材料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000万元,东方特种材料可用互保额度为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2日

  (2)注册地点:杨庙镇赵庄村

  (3)法定代表人:崔青

  (4)注册资本:38,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扬州泰达环保涉及诉讼金额为1,887.39万元,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 扬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遵化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7年4月26日

  (2)注册地点:河北遵化经济开发区金山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李伟

  (4)注册资本:9,000万元整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炉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 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遵化泰达环保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遵化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天津市东方年华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1年4月26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187号

  (3)法定代表人:刘丽

  (4)注册资本:6,180万元整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线、电缆经营;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 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东方特种材料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东方特种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扬州泰达环保向华融金租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华融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

  (2)担保金额:3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本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扬州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二)遵化泰达环保向哈电租赁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哈电租赁签署《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保证金、手续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留购价款、提前还款费用、占用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如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应调整的款项;债权人为实现主合同项下债权及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或仲裁机构费用、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保全保险费、评估费、鉴定费、保管费、手续费及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等);债权人根据所有生效的协议、合同及可适用的法律、法规有权向保证人或/及承租人收取的其他款项。

  2.担保金额:11,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期满止。

  (三)东方特种材料向天津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能源与天津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担保金额:1,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4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扬州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209.2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8.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6.98%。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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