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年06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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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美讯             公告编号:临2024-73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2024年6月25日收盘价为0.95元,首次低于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股票2024年6月25日收盘总市值为2.71亿元,低于3亿元,已连续3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2024年6月25日收盘价为0.95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1元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自2024年6月21日收盘总市值为29,965.00万元,低于3亿元,6月24日、6月25日持续下跌,2024年6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为2.71亿元,连续3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低于3亿元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3亿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38),公司股票2024年4月24日收盘价1.02元,市值2.91亿元,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低于3亿元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3亿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52),公司股票2024年6月5日收盘价1.02元,市值2.91亿元,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低于3亿元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54),公司股票2024年6月6日收盘价0.97元,首次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1元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3亿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71),公司股票2024年6月21日收盘价1.05元,市值29,965.00万元,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低于3亿元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2.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1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3亿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3亿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三、其他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25)。

  2、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2,765,6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7.98%,目前该质押股份涉及诉讼,若后续未能协商解决,则被质押股份存在被拍卖、变卖、折价处理等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27)。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美讯           公告编号:临2024-72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国美通讯”)控股股东关联方国美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美信”)计划自2024年6月12日起10个交易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取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国美通讯股份,拟合计增持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400万元。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2024年6月25日,国美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7%,增持金额为302.6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

  2024年6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联方国美信《关于增持国美通讯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国美信科技有限公司,国美信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龙脊岛”)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为山东龙脊岛的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国美信未持有公司股份。山东龙脊岛持有国美通讯股份80,885,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4%,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战圣”)为山东龙脊岛一致行动人,持有国美通讯股份22,765,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8%,二者合计持有国美通讯股份103,650,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2%。

  (三)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国美信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下跌,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金额

  拟合计增持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400万元。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4年6月12日起10个交易日内。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主体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

  国美信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5日,国美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7%,增持金额为302.6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国美信持有国美通讯股份2,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7%,山东龙脊岛持有国美通讯股份80,885,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4%,北京战圣为山东龙脊岛一致行动人,持有国美通讯股份22,765,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8%,三者合计持有国美通讯股份106,500,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2%。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国美信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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