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2日分别召开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上述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号、2024-28号)。
二、进展情况
为满足固定资产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简称“明德学院”)向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学城支行(简称“秦农银行大学城支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24,400万元人民币,期限五年;上述借款由明德学院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前述融资业务所涉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0007869985297
3.成立日期:2006年06月27日
4.住 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陈北路6号
5.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6.开办资金:人民币311,929,800元
7.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8.业务范围: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科学研究
9.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明德学院资产总额206,754.56万元,负债总额152,419.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4,334.93万元,营业收入45,861.23万元,利润总额 7,543.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523.62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明德学院资产总额213,300.96万元,负债总额154,242.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9,058.84万元,营业收入12,087.37万元,利润总额2,727.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23.91万元。(未经审计)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明德学院该笔固定资产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的《保证担保合同》已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学城支行
保证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主债权本金:24,4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37,714.53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6.96%;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余额为110,657.35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1.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保证担保合同》
3.《质押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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