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玉金复〔2024〕23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中心支公司:
《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中心支公司新平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平保产云分玉溪中支发〔202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平支公司营业地址由“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镇新平大道交警大队宿舍A2-1-4张冬梅私宅”变更为“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古城街道办事处新平大道3号F024栋02号负1层”。
二、机构搬迁至新址后,原营业地址不得再办理你公司相关业务。
三、请你公司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做好对外公告等工作。
未尽事宜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玉溪监管分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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