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甘金监行许〔2024〕158号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苟笑丽拟任陇南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兰州银行发〔2024〕9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苟笑丽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陇南监管分局书面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我局将办理许可事项注销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
2024年6月7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