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宏川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7)。
自本次会议通知发出后,经与包括部分“宏川转债”债券持有人在内的各方主体进行充分沟通后,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召开“宏川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相关债权人仍可以依据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载明的方式行使债权人的相关权利。
公司将持续积极落实投资者沟通工作,听取各类投资者建议,为各类投资者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创造便利。本次取消的会议内容涉及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相关权益事项,公司将依据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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