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家
若你认定施耐庵之《水浒传》是部伟大的、不可挑剔的名著,那这部书——于斯之《大话水浒》——便不值一提,反之,不妨读一读。窃以为蛮好读的,节奏明快,风趣十足,个性乖寡张扬。这是个典型的后现代文本,行的是“造反有理”之道,造的正是施耐庵的《水浒传》之反。为何要造此反,作者上场便明言:“我不喜欢《水浒传》全体招安的情节。”因为一个不喜欢,披时十六七载,洋洋洒洒数十万字,呕心沥血,几易其稿,几乎搭上性命——这叫什么性?诗性;什么命?革命!
于斯出道是诗人,后来写小说,做小说家,恐是歧路。于斯骨子里摆不脱是诗人,得失不顾,分寸不明,意气用事,情字当头,不苟且,不严谨,甚至不逻辑。小说家要有凡俗烟火气,生活的劲道,于斯是没有的,所以写着写着,去小说里找素材了。说到底,是对现世生活的不适、无感——或只有反感。他将自己活成一条金鱼,对水质标准甚高,甚至还要氧气泵。金鱼是诗,不是小说,正如烟火不是柴火。但于斯是尾酷爱小说的金鱼,这是否暗示他命运多蹇?
就算是吧,于斯也不会认的,因为他底性是诗人。诗人只信仰心跳声,心之所至,奋不顾身。这十六七年,他就为一个“不喜欢”和一个“小说梦”奋不顾身,拼死拼活。同时我揣测,从2018年后的某一天起,这梦想又在为他延续生命。你不必说,他在用命写这部小说,这是苦情戏,于斯不爱唱的;他自己说,(今天)这部小说像个样子了,我很高兴,我终于可以去死了。弦外之音是,他感激这种相逢,梦想等到了现实!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仁慈厚爱。
我不想说这句话,但作为事实说也无妨:也许老天不会再给于斯太多时间,但有了这部小说于斯也许又是不死的,它会替他活,替他陪施耐庵之“水浒”,伴我们度过一个个“文学之夜”“之梦”“之爱”。作为一个标致的后现代文本,它会填上你对施耐庵之“水浒”的种种不满不平;作为一部诗人苦心孤诣的小说,你将在文本里不时看到类似“一道又一道的海浪,缓缓耸起的背脊,泛着微光,翻滚着冲到岸边”这样的“景色”,和“日头很毒,林冲懒得去挤,他在半坡亭外一棵梨树下站着,能看见亭子里顾大嫂、孙新、孙立、扈三娘、王矮虎等人,几乎都是他不想见的人,王矮虎朝他招了两次手,他装没看见,王矮虎朝他走过来,喊他,他只好转头跟王矮虎闲扯几句”这种高级的“起承暗合”。
博尔赫斯说,对一个诗人而言,万事万物向他呈献,都是为了转化为诗歌,不幸并非真正不幸,只是赋予诗人的一件工作,正如一把刀是一把工具一样,一切经验(包含不幸)都应被转化为诗歌。马拉美说过相似的话:世间的一切都是为了通往一本书。我寻思,这兴许是于斯爱听的一句话,因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并有了这样一本书。这是他之幸,亦是读者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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