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年06月0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1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2,623.24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员工期权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员工期权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形成监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本次激励计划不设预留权益),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568名公司员工,共分为两个行权期,每期可行权50%,每期的行权条件为同时满足当期公司层面考核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

  3、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考核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除离职员工外,参与第一个行权期考核的激励对象共514名,根据公司层面考核结果以及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实际达成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02名。

  4、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除离职员工外,参与第二个行权期考核的激励对象共468名,根据公司层面考核结果以及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实际达成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64名。

  5、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员工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形成监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适格人士的资格,不再符合行权条件,在达成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实际可行权激励对象为449名。

  6、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员工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形成监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员工期权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第一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行权期届满未行权,注销其所持有股票期权261.54万份,对应公司股票261.54万股;鉴于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考核条件未达成导致其丧失适格人士的资格,不再符合行权条件,注销其所持有股票期权776.76万份,对应公司股票776.76万股;在达成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实际可行权激励对象为428名。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三)可行权数量和可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达成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且在职的激励对象共428名,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2,623.24万份,对应公司股票2,623.24万股。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离职或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未达成的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共注销股票期权776.76万份,对应公司股票776.76万股。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2023年9月7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358人,行权股票数量为20,767,475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9月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7,021,800,000股变更为7,042,567,475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11月27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41人,行权股票数量为2,034,800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7,042,567,475股变更为7,044,602,275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4年2月5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9人,行权股票数量为1,144,875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7年2月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7,044,602,275股变更为7,045,747,150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4年5月7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次行权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1人,行权股票数量为893,850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7年5月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7,045,747,150股变更为7,046,641,000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除离职员工外,参与第二个行权期考核的激励对象共468名,根据公司层面考核结果以及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实际达成激励计划第二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64名。

  (二)本次激励对象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本次行权的等待期为:

  “(一)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各期可行权之日,股票期权授予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二)本计划的等待期为以下两个日期的孰晚者:(1)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的前一日,以及(2)公司完成首发上市之日。

  (三)在等待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及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之日(以前述两项日期同时满足且孰晚为准),根据公司提供的其与全体激励对象签署的《股票期权授予协议》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9月28日。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期权已进入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限为自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次日起至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根据《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97号文),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11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

  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本次行权需同时满足以下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考核应满足如下业绩指标:

  ■

  (2)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

  ■

  (3)公司未发生如下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层面考核

  根据激励计划,本次行权条件考核公司2022年业绩目标。公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即“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达到40亿元”,则公司层面考核条件满足。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1161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06亿元,公司层面考核条件满足。

  (6)激励对象个人考核

  根据激励计划,本次行权条件考核激励对象个人2022年业绩目标。激励对象个人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即“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等级为3、4、5”,则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满足。

  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司作出的确认,在达成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中,除离职员工外,实际可行权激励对象为428名。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应生效股票期权数量的50%,共计2,623.24万份。

  (三)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根据《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有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未达成个人考核条件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离职或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未达成的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共注销股票期权776.76万份,对应公司股票776.76万股。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发表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已离职员工、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成的部分员工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在职且达成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428名,符合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上述激励对象可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对其所持有的2,623.2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行权。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对公司此次注销部分员工期权事项无异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428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通过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名单的审核,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可对其持有的2,623.2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行权。

  综上,监事会对公司此次注销部分员工期权事项无异议并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428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

  三、本次可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9月28日。

  (二)可行权数量:2,623.24万份。

  (三)可行权人数:428人。

  (四)行权价格:2.7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次是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为2024年5月11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九)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在公司首发上市后因行权所获股票自行权日起3年内不得减持,上述禁售期限届满后,激励对象可选择继续持有已认购的股票或自行在二级市场对已认购的股票进行减持,减持必须比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规定执行。

  四、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以下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约定,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及行权期届满未行权,将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61.54万份,对应公司股票261.54万股。

  2、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根据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约定,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及未达成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将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76.76万份,对应公司股票776.76万股。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期权的等待期于可行权起始日之前已经届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的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本次行权及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3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3年9月7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358人,行权股票数量为20,767,475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9月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7,021,800,000股变更为7,042,567,475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023年11月27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41人,行权股票数量为2,034,800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7,042,567,475股变更为7,044,602,275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024年2月5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9人,行权股票数量为1,144,875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7年2月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7,044,602,275股变更为7,045,747,150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5月7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次行权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1人,行权股票数量为893,850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7年5月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7,045,747,150股变更为7,046,641,000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变更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4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丁国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6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763名激励对象授予9,166.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员工期权的议案》

  鉴于在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间有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情形,拟对其持有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共注销股票期权261.54万份,对应公司股票261.54万股。并注销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离职及未达成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股票期权776.76万份,对应公司股票776.76万股。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总额度为1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02,18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704,664.1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02,180.00万股增加到704,664.10万股。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0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4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9,166.4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30%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6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763名激励对象授予9,166.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0)。

  3、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4、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对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认为其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年6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763名激励对象授予9,166.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4日。

  2、首次授予数量:9,166.4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30%。

  3、首次授予人数:763人。

  4、首次授予价格:2.5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以2024年6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763名激励对象授予9,166.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6月4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综上,我们公司以2024年6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763名激励对象授予9,166.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五、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一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4年6月4日对首次授予的9,166.4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4.18元/股(取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4日的收盘价);

  2、有效期:取授予日至限制性股票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取有效期对应期限的上证指数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取有效期对应期限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4、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芯联集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况,授予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二)《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法律意见书》。

  (四)《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2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

  ●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总额度为1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于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用于支付海外供应商的采购款项,并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总额度为1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保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外汇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二)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三)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防控措施

  (一)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二)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三)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能有效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对公司此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5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永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对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认为其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年6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763名激励对象授予9,166.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员工期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428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通过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名单的审核,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可对其持有的2,623.2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5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6-11 中仑新材 301565 --
  • 05-31 达梦数据 688692 86.96
  • 05-28 利安科技 300784 28.3
  • 05-24 汇成真空 301392 12.2
  • 05-21 万达轴承 920002 20.74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