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0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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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由公司董事长许泓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逐一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许泓先生、郭孟榕先生、陈平先生、许叶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逐一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力先生、孟宪忠先生、邵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议审议《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津贴情况,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泓,58岁,男,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88年-1994年任上海实用机电工程公司经理;1994年-2000年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9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浙江海得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海得自动化控制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海得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得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海得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海得电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泓先生持有本公司76,850,924股股份,与郭孟榕先生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孟榕,59岁,男,工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89年-1994年在上海实用机电工程公司工作;1994年-2000年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至2009年5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0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5月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成都海得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得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新疆海得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家口海得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孟榕先生持有本公司69,948,471股股份,与许泓先生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平,59岁,男,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现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上海市质量协会监事长、上海市发明协会监事长、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陈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叶峰,男,47岁,大学专科,中级会计师。历任江苏蝶美集团财务部职员,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南京分公司总经理,系统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制造板块总经理。

  许叶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力,男,67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鉴微数字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邵晓玲,女,49岁,同济大学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副处长、处长,现任上海临港集团海外部副总。

  邵晓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孟宪忠,男,71岁,1979-1982年在吉林大学读硕士学位,1984-1987在吉林大学在职读博士学位,破格晋升副教授,晋升硕士生导师,1990年任吉林大学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晋升教授,1994年晋升博士生导师,1993-1996在复旦大学从事工业经济博士后研究,2001年7月调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先后被评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教育部跨世纪经济学人才。

  孟宪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同意提名贾滢澜女士、陈志旻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表决。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现任监事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审议《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津贴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5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贾滢澜,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海得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海得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销售部经理,现任海得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流程方法部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

  贾滢澜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41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志旻,男,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海得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嘉仪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索能达中国区供应商关系总监,现任公司智能制造板块总经理助理职务、公司监事,兼任上海海得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陈志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戴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戴梅女士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5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戴梅,女,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法学学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专业。1994年-1995年任职于宝力机械(上海)办事处,行政助理;1996年-1998年任职于上海崇友东芝电梯有限公司,企划专员;1998年-2000年任职于锦发房地产(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至今,任职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从事董事长秘书工作。2016年7月28日至今,担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戴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相关规定,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1.00元/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其他授权事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修订及变化、决定等确定、调整本次发行的时机、实施进度、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具体认购办法、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用途等。

  2、聘请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材料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问询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递交、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等)。

  5、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6、在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9、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及时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0、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提前终止、撤销发行申请等。

  11、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12、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特别提示:

  除议案14、议案15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以上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7、议案18和议案19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应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应选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5至议案19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9、议案13、议案1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7、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相关股东将回避表决,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联系人:吴秋农邱扬凡

  联系电话:021-60572990      传真:021-60572990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4 投票简称:海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8.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1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 √,视为废票)

  表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委托日期: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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