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05日 01:18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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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智家(维权)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星期二)以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3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胡殿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以审阅会议资料的方式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董事任期已于近期届满,公司拟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具体为:胡殿谦先生、彭攀先生、孙然女士、张荣升先生。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董事任期已于近期届满,公司拟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具体为:卢馨女士、文建平先生、刘宁女士。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相关事项审议需要,公司拟定于2024年6月26日下午15:00召开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星期二)以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3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笑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审阅会议资料的方式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及监事任期已于近期届满,公司拟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具体为:周笑洋先生、陈明先生。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董事任期已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殿谦先生、彭攀先生、孙然女士、张荣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卢馨女士、文建平先生、刘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卢馨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一)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

  (二)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职责义务,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止。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胡殿谦先生

  胡殿谦先生,1979年3月生,中国香港籍,持有美国纽约大学史登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及国立台湾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胡殿谦先生自2001年从国立台湾大学毕业后,分别于德意志资产管理台湾分公司担任业务分析员,以及里昂证券台湾分公司担任证券研究员,负责台湾石化业及电信业的行业调研。胡殿谦先生硕士毕业后自2006年至2014年任职于香港之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高盛”),为大中华地区之企业客户提供战略/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业务开发并执行交易。胡殿谦先生离开高盛之前于高盛担任执行董事。胡殿谦先生于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担任台湾电动车辆公司Gogoro Inc.财务长。胡殿谦先生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12月31日担任格威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前称为联广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曾于2018年3月23日至2020年10月30日于台湾证交所上市之公司,前股份代号:8497)独立董事。胡殿谦先生于2016年11月21日加入裕元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551)担任财务长,随后兼任策略投资部主管,并于2017年3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担任裕元执行董事。此外,胡殿谦先生于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担任鹰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2368)执行董事,胡殿谦先生于2021年4月30日至今担任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2024年6月4日,胡殿谦先生:

  1、在公司控股股东TCL家电集团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兼全球用户服务中心总经理;

  2、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4、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二)彭攀先生

  彭攀先生,1976年2月生,拥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湖南大学国际会计学士学位。彭攀先生于1998年从湖南大学毕业后,于长荣(香港)有限公司担任分析师,其后于2000年在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主管。彭攀先生于2005年加入TCL,并在2005年至2019年期间先后在TCL担任多个财务相关职位,包括财务经理、高级财务经理、财务部部长及财务总监。自2019年起彭攀先生曾担任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中心中心长,以及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财务运营部部长。

  截至2024年6月4日,彭攀先生:

  1、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在公司关联方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

  2、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4、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三)孙然女士

  孙然女士,1979年5月生,中国国籍,持有英国布拉德福德大学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硕士学位以及黑龙江大学英文学士学位。孙然女士2005年入职TCL多媒体海外业务中心,历任TCL多媒体海外业务中心人力资源总监、市场营销部总监,TCL海外营销本部副总经理,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人力发展部总经理。

  截至2024年6月4日,孙然女士:

  1、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

  2、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4、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四)张荣升先生

  张荣升先生,1977年9月生,中国国籍,于美国南加州大学取得MBA硕士学位。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担任TCL 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中心总监,2016年8月至2019年11月,担任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担任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担任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4月30日至今担任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4年6月4日,张荣升先生:

  1、在公司控股股东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2、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4、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卢馨女士

  卢馨女士,1963年10月生,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管理学博士,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从1989年7月至今,卢馨女士长期致力于会计学的教学科研和实践活动,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基金项目,著有《构建竞争优势——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方略》并获商务部第六届全国外经贸研究优秀作品奖,先后在《会计研究》《中国工业经济》《管理工程学报》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国家级教学团队“会计学教学团队”的骨干成员。卢馨女士管理会计实务经验丰富,曾任广东省交通厅专家库专家、广东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现任广东省民政厅智库专家,主持和参与多项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卢馨女士已取得由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卢馨女士于2021年4月30日至今担任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4年6月4日,卢馨女士:

  1、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5、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7、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二)文建平先生

  文建平先生,1977年9月生,中国国籍,于2020年取得北京大学EMBA硕士学位。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00年8月至2003年2月,担任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2003年3月至2005年12月,担任网龙(中国)有限公司北方大区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10月,担任北京赛诺市场研究公司客户总监;2007年11月至2013年8月,担任北京奥维营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7年2月,担任北京奥维云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担任北京奥维云网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文建平先生已取得由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文建平先生于2021年4月30日至今担任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4年6月4日,文建平先生:

  1、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5、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7、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三)刘宁女士

  刘宁女士, 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华通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宁女士已取得由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2024年6月4日,刘宁女士:

  1、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5、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7、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及监事任期已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笑洋先生、陈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将于近日择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二、其他说明

  (一)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

  (二)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职责义务,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日止。

  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周笑洋先生

  周笑洋先生,1976年生,持有英国利兹大学会计与金融硕士学位以及深圳大学国际会计学士学位。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CICPA),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HKI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FCCA)。主要工作经历:现任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财务总监。周笑洋先生2010年入职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通讯),历任TCL通讯、TCL实业财务总监。在此之前其曾在某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及伦敦分所工作逾十年。周笑洋先生于2021年4月30日至今担任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2024年6月4日,周笑洋先生:

  1、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运营部担任会计管理组总监兼风险及内控管理组总监,以及在TCL通讯、TCL实业数家关联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2、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4、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二、陈明先生

  陈明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持有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山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陈明先生曾担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市场发展及内地业务助理副总裁等。陈明先生于2021年4月30日至今担任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2024年6月4日,陈明先生:

  1、陈明先生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以及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数家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职务等;

  2、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4、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6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网络投票操作方式、计票规则如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6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相关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有关资料。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委托行使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权。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5)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21日(9:0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6月21日17:00之前送达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TCL智家),邮编 528427(信函请寄: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吴鑫、刘癸源;

  (2)联系电话:(0755)8652 9556;

  (3)电子邮箱:tclzj_ir@tclsmarthome.com;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TCL智家)。

  5、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8

  2、投票简称:TCL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各选举提案选举均为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若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4位,则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6月19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三: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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