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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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5月9日,公司董事长王曙光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8)。
(三)、2024年5月15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4年5月16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并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4年5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6,000,000股的比例为0.2830%,购买的最高价为18.20元/股、最低价为17.8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411,59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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