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2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扩展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会议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期限为3年期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具体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信用结构最终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在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办理贷款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有效规避进出口业务和短期外币借款形成的外汇风险(包括汇率和利率),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会议同意公司自有业务的外汇风险管理策略如下:1.被套期项目:基于业务产生的外汇敞口及时锁定,外汇敞口包括账面资产、账面负债和不可撤销订单;其中,不可撤销订单指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尚未确认,是指尚未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2.外汇敞口锁定时间及比例:外汇敞口产生后7个可交易日内完成锁定;每月末外汇敞口锁定比例控制在80%-100%。3.套期工具:只允许操作普通远期、普通掉期和简单期权(期权不包括单卖期权)。4.公司海外业务由于经营亏损,预期内无现金流可匹配的外汇往来风险敞口不锁定,通过后续增量利润及债转股或增资等方式从根本上消除外汇敞口。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包括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2.33亿美元,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会议同意《四川长虹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临2024-029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30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29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品种:普通远期、普通掉期、简单期权。
●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进出口业务和短期、中长期外币借款形成的外汇风险(包括汇率和利率),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的影响,充分利用远期外汇交易产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 资金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包括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下同)本次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2.33亿美元,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 审议程序: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银行违约风险及其它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境外销售及采购业务,为有效规避进出口业务和短期、中长期外币借款形成的外汇风险(包括汇率和利率),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远期外汇交易产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根据市场汇率变动情况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拟紧密结合日常经营业务外币结算需求,选择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主要为远期结售汇)进行风险对冲。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方式和品种
为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公司按照现行外汇风险管理策略要求拟开展如下远期外汇交易产品:
1.普通远期:对应未来的收付汇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锁定未来收汇的结汇汇率或者未来付汇的购汇汇率。
2.普通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3.简单期权: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不含单卖期权),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公司同时操作买入和卖出期权,买入买/卖外汇的权利,卖出买/卖外汇的权利,将价格锁定在一定区间,该区间不超100BP。
(三)交易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2.33亿美元,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按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四)交易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不允许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五)远期外汇交易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公司所有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的期限均在3年以内(含3年)。
2.交易对手:银行。
3.流动性安排:基于公司的进出口收付汇及债务的合理估计,所有远期外汇交易基于真实的业务背景。
二、审议程序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2.33亿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同意《四川长虹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交易,但远期外汇资金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对于单边的远期结汇或者购汇业务,如果到期日外币/人民币汇率大于或者小于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形成损益。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相关款项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不可撤销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4.银行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倒闭,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5.操作风险:公司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可能因经办人员操作不当产生相关风险。
6.法律风险:公司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银行签订的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所有远期外汇交易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取得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授权。
2.公司制定《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外汇资金管理要求,同时设立外汇管理专员,制定了公司自有业务的外汇风险管理策略:
(1)被套期项目:基于业务产生的外汇敞口及时锁定,外汇敞口包括账面资产、账面负债和不可撤销订单,其中,不可撤销订单指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尚未确认,是指尚未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2)外汇敞口锁定时间及比例:外汇敞口产生后7个可交易日内完成锁定;每月末外汇敞口锁定比例控制在80%-100%。
(3)套期工具:只允许操作普通远期、普通掉期和简单期权(期权不包括单卖期权)。
(4)公司海外业务由于经营亏损,预期内无现金流可匹配的外汇往来风险敞口不锁定,通过后续增量利润及债转股或增资等方式从根本上消除外汇敞口。
3.公司每笔外汇交易,根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授权手册》,采用逐级审批的流程,可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保证公司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安全性。
5.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尽量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和核算处理。
五、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以防范和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建立了外汇风险管理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外汇策略,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了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相关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2.33亿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意《四川长虹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3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5日下午1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6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法
电话:(0816)2418436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31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沪市主板智能家电集体业绩说明会
暨公司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主题: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沪市主板智能家电集体业绩说明会暨公司现金分红说明会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交流、视频直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6月4日(星期二)至6月10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600839@changh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利润分配预案等,公司计划于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17:00参加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沪市主板智能家电集体业绩说明会暨公司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现场交流、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交流、视频直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金先生、独立董事颜锦江先生、董事会秘书兼首席合规官赵其林先生、财务总监茆海云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前述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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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6月4日(星期二)至6月10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600839@changh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816-2418436
邮箱:600839@changh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3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长虹”)、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八一集团”),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四川长虹”)下属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港长虹提供一笔担保,金额为2,800万美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7,672.06万元(含本次担保;外币担保额度按2024年6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下同);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零八一集团提供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44,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易家”)的经销商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购”)提供的担保承担了3.26亿元担保代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苏宁易购以现汇方式偿还的代偿款20,390万元,苏宁易购尚需对本公司偿还代偿款12,210万元。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香港长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5月,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2024年5月20日,为支持香港长虹发展,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签订了《GUARANTEE》,为香港长虹在东莞银行的贷款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的金额以最高债额2,800万美元为上限,担保到期日为2025年7月31日,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024年5月29日,为支持零八一集团的发展,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零八一集团在中信银行的借款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金最高保证额为8,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不超过554,298.97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为零八一集团提供不超过6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86号)、《四川长虹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3-088号)、《四川长虹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3-098号)。
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前公司对香港长虹的担保余额为347,767.98万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后担保余额为367,672.06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86,626.91万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前公司对零八一集团的担保余额为36,000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后担保余额为44,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8,000万元。
因公司担保发生频次较高,逐笔披露不便,且均在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发生,因此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香港长虹
■
(二)零八一集团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24年5月20日,公司与东莞银行签订了《GUARANTEE》,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本公司;
2、被保证人:香港长虹;
3、债权人:东莞银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担保债务的金额以最高债额2,800万美元为上限;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等;
7、担保到期日:2025年7月31日;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其他股东方;
9、反担保情况:无反担保。
(二)2024年5月2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本公司;
2、被保证人:零八一集团;
3、债权人:中信银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本金最高保证额为8,000万元;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等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其他股东方;
9、反担保情况: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被担保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对本次接受担保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后决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各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出席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下属非上市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39,79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91%,其中,对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64,19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41%。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的经销商苏宁易购提供的担保承担了3.26亿元担保代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苏宁易购以现汇方式偿还的代偿款20,390万元,苏宁易购尚需对本公司偿还代偿款12,210万元。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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