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06月0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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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597,200股后的124,182,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18,627,420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为1.492820元(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8,627,420元÷124,780,000股=0.1492820元/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据此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2820元/股。

  3. 根据公司2024年2月7日披露的《祖名股份回购股份报告书》,回购价格上限由30元/股(含)调整至29.8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1日起生效。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祖名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期间,公司参与分红的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祖名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23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597,200股后的124,182,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要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7日

  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30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一)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根据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8,627,420元= 124,182,800股×0.15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49282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492820元/股=18,627,420元÷124,780,000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2820元/股。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2月7日披露的《祖名股份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30元/股(含)调整至29.85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30元/股-0.1492820元/股≈29.85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鉴于回购价格上限调整,本次可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也相应进行调整,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77号

  咨询联系人:李建刚、刘晓帆

  咨询电话:0571-86687900

  传真电话:0571-866879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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