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0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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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4年5月24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周儒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周光宇先生回避表决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预留份额授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周光宇先生及董事周儒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控股子公司真点科技根据其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平台真点智星、真点合绩,将其尚未授予份额合计1,252万份,按照1.5元/份,授予给真点科技的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9人,涉及金额1,878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0.34%。

  公司现任董事兼副总经理、真点科技总经理周光宇先生本次获授380万份,涉及金额570万元,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7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10%,属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关联董事周光宇先生回避表决,同时因周光宇先生与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周儒欣先生签署有一致行动人协议,周儒欣先生亦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先审核议通过该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份额授予进展并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周儒欣先生及董事周光宇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实控人周儒欣先生以自有资金2,700万元,通过借款方式向控股子公司芯与物提供财务资助用于支持其业务经营发展,期限为半年期,年化利率3.2%。本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2,7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0.49%,属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关联董事周儒欣先生及其一直行动人董事周光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先审议通过该事项。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参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导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系统集成业务相关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1,4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不超过0.25%,属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先审议通过该事项。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工作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4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5月 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5月24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预留份额授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董事会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周光宇先生回避表决,同时因周光宇先生与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周儒欣先生签署有一致行动人协议,周儒欣先生亦回避表决。

  《关于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份额授予进展并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董事会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周儒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周光宇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份额授予进展并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预留份额授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点科技”)根据其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平台天津真点智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真点智星”)、天津真点合绩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真点合绩”),将其尚未授予份额合计1,252万份,按照1.5元/份,授予给真点科技的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9人,涉及金额1,878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资产0.34%。

  公司现任董事兼副总经理、真点科技总经理周光宇先生本次获授380万份,涉及金额570万元,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7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10%,属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关联董事周光宇先生回避表决,同时因周光宇先生与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周儒欣先生签署有一致行动人协议,周儒欣先生亦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先审核议通过该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拟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生效。

  一、背景概述

  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真点科技为吸引和留住人才,增强核心员工与企业的共创业、同发展、休戚与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真点智星、真点合绩,实施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关于子公司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周光宇先生作为真点科技本次授予对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真点科技总经理,持有51,375,33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周光宇先生参与真点科技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授予构成关联交易。真点科技本次授予周光宇先生的份额为380万份,涉及金额为人民币570万元,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7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10%。

  周光宇先生拟出资的资金为其自有或自筹的合法资金,公司及真点科技不以任何方式向周光宇提供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的财务资助。

  本次授予完成后,周光宇先生通过真点科技员工持股平台真点智星、真点合绩,持有真点科技股权分别为0.72%、1.81%。周光宇先生系公司实控人周儒欣先生之子,系周儒欣先生一致行动人,周儒欣先生通过海南云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真点科技7.01%股权,周光宇先生与周儒欣先生合计间接持有真点科技9.54%股权。

  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周光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真点科技基本情况

  ■

  2、真点科技股权结构

  ■

  经核查,真点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交易定价原则

  参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其全体股东以人民币3元/1元注册资本向真点科技增资事项,结合《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确定本次持股计划授予价格为1.5元/份。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真点科技本次授予系其实施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一部分,授予价格为2022年7月(最近一次)真点科技股东增资价格的50%,预计将产生1,878万元股份支付成本,按照五年服务期限摊销,以公司现持有真点科技73.89%股权计算,对公司归母净利润负向影响总计1,387.6542万元,其中2024年受负向影响161.893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归母净利润负向影响总计为421.173万元,其中2024年受负向影响为49.1369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真点科技发展的信心,有利于促进真点科技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的共同利益。

  四、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周光宇共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570万元(即本次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未与周光宇先生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10%,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真点科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落实执行公司会议决议,完成员工合伙人激励平台授予,其中关联方为真点科技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成为被授予对象,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份额授予进展并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份额授予进展并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工作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与物”)接受公司实控人周儒欣先生向其提供人民币2,7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支持芯与物的业务发展,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期限为半年期,年化利率3.2%,芯与物可提前还款。

  周儒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儒欣先生以自有资金向芯与物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2,7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0.49%,属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关联董事周儒欣先生及其一直行动人董事周光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先审议通过该事项。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拟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周儒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持有81,055,72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1%,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周儒欣先生以自有资金2,700万元,通过借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芯与物提供财务资助。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2,7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0.49%。

  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周儒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芯与物基本情况

  ■

  2、芯与物股权结构

  ■

  经核查,芯与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为原则,为支持芯与物的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以自有资金2,700万元以借款方式向芯与物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半年期,自款项支付至芯与物账户之日起计(以银行回单日期为准),借款利率参考芯与物现有银行贷款利率并经双方协商约定,芯与物可提前还款,定价依据公平、合理。

  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周儒欣

  乙方: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总额为人民币2,700.00万元整(下称“财务资助金”)。

  财务资助金的用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财务资助金用于补充乙方经营资金周转。

  财务资助金使用期限:财务资助期为半年,自财务资助金实际拨付之日起计(以银行回单日期为准),财务资助期内,乙方可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资助金。

  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按年化利率3.2%计算。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实控人以自有资金提供财务资助,缓解了芯与物短期资金压力,支持相关业务经营发展。本事项决策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周儒欣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700万元(即本次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未与周儒欣先生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49%。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儒欣先生的财务资助,有助于对其提供快速、高效、灵活的资金支持,增加子公司目前的经营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芯与物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芯与物的业务发展,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工作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导航产品业务包括卫星定位天线、卫星通信天线等各类天线,以及电台等无线通信终端及系统集成业务等。随着传统通讯行业运营商逐步向卫星导航产业渗透,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电台与系统业务、驾培驾考业务等系统集成业务盈利能力下降,为将资源聚焦优势业务,公司决定后续逐步收缩该类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天线”)和华信天线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赛特雷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雷德”)是前述系统集成业务的经营主体,为平稳过渡因收缩系统集成业务涉及到的存续业务维护和收尾工作,拟由参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导科技”)承接系统集成业务,并负责解决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收缩后续事项。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先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的关联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1.华信天线为海导科技提供加工数传电台、高精度定位终端等产品服务(合同金额不超过680万元),通过向其提供代加工服务有利于提升公司自有生产线资源和相关生产备料的使用效率。

  2.赛特雷德为海导科技提供驾培驾考业务服务(合同金额不超过120万元),赛特雷德为海导科技提供驾培驾考项目服务等,推进业务平稳过渡。

  3.北京北斗星通定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位科技”)向海导科技采购产品(合同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定位科技主要代理定位终端产品销售,因海导科技承接公司收缩的系统集成业务,定位科技代理销售华信天线电台产品转变为代理销售海导科技的相关产品。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4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不超过0.25%,属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12个月已经与海导科技发生关联交易4,083万元(含本次审议通过的交易金额1,4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0.7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不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拟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海导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海军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3年9月8日

  6、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502

  7、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导航终端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8、股东结构

  ■

  9、海导科技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上表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姚文杰,现任华信天线董事长、海导科技董事,海导科技系公司关联参股子公司。

  经核查,海导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基于市场价格,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等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华信天线为海导科技提供生产加工服务合同

  1.主体: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甲方)、深圳市海导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乙方根据业务情况,向甲方下达生产加工订单;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进行备料,并按照乙方下达的生产加工订单组织生产并按时交付。

  3.合同金额:含税总价款不超过¥6,800,000.00(人民币金额:不超过陆佰捌拾万元整),具体以实际提供的生产加工服务为准。

  4.支付方式:遵循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规则,按季度进行结算。

  5.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赛特雷德为海导科技提供服务合同

  1.主体:深圳市赛特雷德科技有限公司(甲方)、深圳市海导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驾培驾考项目服务。

  3.合同金额:含税总价款不超过¥1,200,000.00(人民币金额:不超过壹佰贰拾万元整),具体以实际提供的服务为准。

  4.支付方式:遵循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规则,按季度进行结算。

  5.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定位科技向海导科技采购合同

  1.主体:北京北斗星通定位科技有限公司(甲方)、深圳市海导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数传电台等。

  3.合同金额:含税总价款不超过¥6,000,000.00(人民币金额:不超过陆佰万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4.支付方式:合同项下所有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4个月,甲方凭乙方出具合同全款增值税(13%)专用发票向乙方支付全款。

  5.生效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额的0.3%作为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3%作为违约金。逾期交货7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若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侵权行为(侵犯第三人合法利益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业务需要开展,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海导科技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法人主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交易正常结算且未发生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公司子公司华信天线向海导科技委派董事,有利于及时掌握经营情况,关注经营过程中的内外部风险并作出应对。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海导科技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2,683万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海导科技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为4,083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0.73%。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按照预计金额上限计算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公司与海导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因公司调整电台与系统业务、驾考驾培业务等系统集成业务的定位并进行人员优化、相关业务由公司参股的海导科技进行而产生,符合上市公司发展的战略安排。由海导科技承接该业务,由此产生的大部分关联交易属于过渡期内必要的安排,具备商业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双赢”原则。本事项决策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八、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以公平、公开、公正、合理为原则,遵循正常市场交易条件。因此,保荐人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工作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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