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年06月0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4-035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掉期存款等。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在总额度限制内,将逐步购买,仍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

  一、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了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将充分利用流动资金运转的闲置期间,开展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资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资金来源

  公司的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

  投资方向:公司及子、孙公司购买原则为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掉期存款等。

  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购买事宜。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在闲置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在总额度限制内,将逐步购买,仍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孙公司本次资金管理只能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产品。同时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孙公司通过利用自有资金运转的闲置期间,进行适度理财,开展保本型的资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日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4-034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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